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每天都有大量的新车上道路行驶,与此同时一些老旧的、濒临报废的机动车,也仍然在道路上行驶,如果您的名下有这样的车辆,您可要注意了。
一脚油门,黑烟滚滚,这些“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因为尾气排放不达标,机电老化不稳定,已经成了空气污染和危害道路安全的元凶,给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
宿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检验股股长吴良波说:“在黄标车里排放出来的尾气主要是硫含量比较高,它在空气中容易形成PM2.5里面的基础性物质。黄标车使用年限比较长,其安全性能比较低,在道路上行驶容易带来安全隐患,无论是对自己还是他人,都有一定的危害性。”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宿迁市蓝天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大气污染治理,我市多部门也与近日联合发表通告,加快对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步伐。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车型属于老旧车辆和黄标车呢?
宿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检验股股长吴良波说:“所谓的老旧机动车,就是使用时间长,使用期限、以及排放的标准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这样属于淘汰系列,这样就属于老旧机动车。”
而根据《宿迁市机动车环保治理通告》的相关要求,黄标车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七种类型。
(一)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或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二)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三)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四)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五)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六)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七)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其中,对于2005年之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必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运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核发营运证的主管部门交回其营运证。
按照相关规定,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尾气检测,如果检测不合格,即便未达到报废年限,也要强制予以报废。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推动老旧机动车以及黄标车的污染减排工作,宿迁市也是专门出台了相关的补贴政策,一起来了解一下。
宿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检验股股长吴良波说:“我市对于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的补贴标准是市区的3300元一辆,县区,就是泗阳,泗洪等是3600元一辆,在月底前,都可以领取这部分资金。”
减少环境污染,还能保障行驶安全,又可以顺利地领到相关补贴,许多家有报废车的市民也是前提交手续,将车送来处理。
据了解,只要符合报废标准的车主,在强制报废期将车送到报废市场,都享有补贴政策。而凡符合通告标准的七类黄标车辆,如不参与报废,将禁止办理辖区内的所有业务。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申领引导资金的车主,需先提交 《宿迁市黄标车淘汰专项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后,才能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