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解读营改增十二项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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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四大行业将纳入“营改增”范围,这也标志着营业税这一税种将从此告别历史舞台。在这一重要节点,武汉市国家税务局陈彬、郭亚光两位副局长做客人民网,就网友关注的问题进行答复。

热点一:酒店以“营改增”为名五一涨价纯属市场行为

问:为了做好这期访谈节目,前期收集了不少网友的热点问题,比如最近某知名外资酒店集团的旗下酒店以“营改增”为名“五一涨价”,这个大家都很关注,那么陈局长,您能不能从政策上,对这件事进行解释?

陈 彬:“营改增”,就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也就是说,酒店业的纳税人,在今年“五一”之前缴纳的是营业税,从今年“五一”之后,将不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酒店业将按照年销售额500万元的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原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负直接下降约40%。而一般纳税人,虽然按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但排除价外税的特征,实际税率仅为5.66%,还可以对购进材料、设备、服务,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成本进行抵扣。总体来说,实行“营改增”后,酒店业的税负会不同程度降低。酒店涨价纯属市场行为,与“营改增”没有任何关系。

  热点二:二手房5月1日之后转让交易税额降低

主持人:听了您的解释,我们已经非常清楚了,谢谢陈局长。最近,关于个人二手房转让的问题,大家也是炒得很火,很多人都在纠结,到底是5月1日之前交易,还是之后交易,缴得税要少一些呢?

陈 彬:对于武汉的市民来说,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与原营业税适用税率一样,但考虑到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特点,实际税负比营业税下还有所减轻。举个例子来说,某市民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售价为100万元,那么“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5万元,但“营改增”后,将100万元的含税价转换成不含税价后,实际缴纳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76万元,相比营业税节省了2400元。

热点三:办税不受地域限制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网点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目前咱国税部门有很多创新的服务举措,如网上办税等,有一些原营业税的纳税人,很想进一步了解咱国税部门申报办税方式,请郭局长给我们解答一下。

郭亚光:好的!为消除属地办税的障碍,我局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的前提下,通过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和内部外部联通,打破涉税事项属地限制,让纳税人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或全市任意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

比如,您可以不受地域限制,自主选择我市国税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验旧及购新、税收证明等国税涉税业务。或者,您可以不走“马路”走“网路”,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或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包括网上申报、缴税、发票申领等。还可进入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办理税务认定、优惠办理、行政许可等涉税事项。此外,我们还通过移动办税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广大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

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如果您是“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首月申报时,请您务必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业务,那里有专门税务人员为您答疑解惑。之后,您可以在申报期限内,通过直接上门、网上申报多种方式申报缴纳税款,办理相关税收业务。

  热点四:武汉实现所有发票网上申领

主持人:有网友听说国税局可以提供“淘宝”一样的网领发票,郭局长,可以简单介绍一下吗?

郭亚光:没错,武汉市已经实现所有发票的网上申领功能,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专用发票、出口货物发票、二手车销售发票、客运出租车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等都可以下单了。

您只需登录“湖北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进入“发票网上申领”系统,提交验旧申请后,填写发票份数、种类,击确定就在家安心等待,短则半天,长则一天时间,邮政快递就会将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送上门。邮费在申领过程中由系统自动产生,纳税人在签收时与邮政公司结算。据测算,10元邮费可以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四联205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文二联323张,相比您周车劳顿的奔波,来回搬运的辛苦,我认为选择这种“一键下单,网领发票,邮政专递”的方式还是不错的。

  热点五:小微企业继续享受免征、免税等优惠政策

主持人:陈局长,很多网友都很关注一些减税政策,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原来在地税可以免税,不知道转到国税后,可不可以继续享受减税呢?

陈 彬: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营改增”后,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继续适用。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如果您既有销售货物、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又有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等业务,建议您最好单独核算,这两类每一类的月销售额只要不超过3万元或每季不超过9万元,都可以免税。

另外,自然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热点六:纳税人可购买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持人:那真是太好了!目前,“营改增”即将实行,很多原营业税的纳税人已经到国税部门办理了信息确认和税控设备购买等业务,有些纳税人就很不理解,认为过去在地税办税,不需要安装增值税开票器具,也不需要缴纳相关费用,“营改增”后,第一件事就是要安装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还需要缴纳初始专用设备费和年服务费,这怎么理解呢?

陈 彬:对于购买税控设备和年费,我们要辩证地理解。根据2012年财税15号通知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发票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纳税人可凭购买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也就是说,购买设备的钱在今后的税款中将减掉,等于是先交了钱,事后又退还了。同时,设备使用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也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通过以上解释,大家应该很清楚了,纳税人所使用的设备和维护费实际都是免费的。

热点七:个体工商户可在任一家税务服务站办理业务

主持人:这次“营改增”武汉有17.6万户纳税人要转入国税,其中个体户就有近6万户,这对现有的办税服务厅形成了不小的压力。那么,郭局长,个体工商户,有没有别的途径可以办税呢?

郭亚光:有啊!为分流“营改增”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我市国税局、地税局通力合作,联合共建了99个税收服务站,开展“全市通办”服务,全市个体工商户可在任一家税务服务站办理一下业务:一是国税税款征收,受理个体工商户采用税库银三方协议实行批量扣缴或实时扣缴以缴代报。二是国税发票领用,为个体工商户发放发票。三是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四是向个体工商户宣传国税知识,协助国税机关开展税源调查等工作。联合共建税务服务站将通过统一标准,规范化的运作,为纳税人打造“家门口的税务局”,使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更好的体验感

热点八:手机APP等多渠道了解政策和办税流程

主持人:对于纳税人来说,“营改增”涉及大量知识更新和政策学习,很多网友想知道,通过什么渠道来了解增值税方面的政策和办税流程呢?

郭亚光:请广大纳税人放心,我们国税部门已经为您提供了多种渠道:一是编写了《“营改增”分行业培训教材》,您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免费领取、学习。此外,我们还准备了一批宣传资料,如《致“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互联网+智慧税务”办税服务宣传手册》等,也将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发放到您手中。二是主管国税部门将在4月底前分批、分类对试点纳税人开展“营改增”税收政策、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纳税申报表填写、网上申报操作以及相关涉税事项实务操作等的培训,届时各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培训内容,采用公告、短信或电话通知您参加培训,请您务必准时参加。三是您还可关注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如您有政策性问题需要咨询,可以直接拨打我省12366政策咨询热线;如需要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请根据单位经营地址的区属范围,拨打相关主管税务机关的业务电话。四是我局开发了移动办税便民软件??“税企通”手机APP,包含了政策法规查询、涉税信息查询、税局通知推送、办税指南、地图导航、发票验真和税款计算等多项涉税服务功能,可以实现随时随地移动办税,为您提供“如影随形”的涉税服务,请您予以关注下载。

热点九:餐饮纳税人购进自产农产品可以开票了

主持人:陈局长,现在,有一些从事餐饮的纳税人,过去都是直接从农民那里收购蔬菜等原材料,他们担心这些农民开不出发票,还能不能成功抵扣,降低税负呢?

陈 彬:其实不用担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26号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推进餐饮行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办法,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热点十:新转入国税管理企业所取发票应在180日内认证

主持人:对于新转入国税管理的企业,对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还不是很了解,能否简单介绍一下?

陈 彬:好的。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武汉市自4月1日起,纳税信用A级、B级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勾选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抵扣时限为下载确认数据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抵扣。另外,国税总局23号公告明确,为优化纳税人的办税服务环境,对本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在三个月取消专用发票的认证。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

热点十一:税务服务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主持人:有网友提出,我们原来在地税办业务很方便,转到国税后,还能不能在地税办,另外,市民之家能不能办理税收业务?

郭亚光:为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采取互设、共建和共驻三种模式开展合作,纳税人可在全市18家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各税正常申报缴纳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开具涉税证明等事项,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同时,武汉市民之家也建立了直属市局的办税服务中心,设立办税服务窗口23个,可以放心在那里办理纳税申报、发票申领等业务。

热点十二:临时经营者可到邮政网点代开发票、代缴税款

主持人:对于一些自然人来说,也许偶尔也会发生一些应税行为,比如偶尔为某企业提供设计、临时提供服务等,这类纳税人是不是也要到国税局的大厅去办理开票缴税业务呢?

郭亚光:对于这类临时经营者,我们已经为您找到了更便利的办税场地。只需在武汉179个邮政全功能网点,就可代开发票、代缴税款。截至目前,我市邮政网点已代开发票19718份,开票金额3.86亿元,代征税额1125.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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