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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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仅供参考,2015年消息,黄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代筹房源新闻发布会在该市房产局召开。据悉,棚户区改造为该市“一号民生工程”,计划在2年内全面启动。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7.02万户(其中市本级5.92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

今年计划启动棚改项目56个,涉及征收户数38367户。黄石港区的人民街片区、西塞山区的上窑片区和胡家湾片区、下陆区的老鹳庙和煤机片区、铁山区的秀山、军水、二水泥厂片区等都将逐步启动改造。

选择货币补偿可获10%的奖励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各片区组建自改委,自主决定棚改意愿。对改造意愿达不到90%的,城区政府将不予考虑启动征收;居民改造意愿超过90%的,先行启动征收和棚改;先签订征收协议的家庭,可以先选房。

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及其承租人,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被征收国有企业公房承租人,符合条件且愿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先行办理房改手续,再予以补偿。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家庭按市场评估价给予10%的奖励;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收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要。

共有代筹房源15189套

由于代筹房源安置的周期短、品质好、实惠多、选择广,且从城市总体规划来看,部分零星棚户区,其功能已经规划为绿地、道路等公共设施,无法实现就地还建。因此安置房源筹集采取代筹的方式,而非建设还建楼的方式。

记者从会上获悉,该市代筹房源共计15189套,涉及3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40个在建在售项目中12038套商品住房,以及4家二手房交易中介机构提供的3151套存量住房。其中黄石港区5102套、西塞山区2157套、下陆区(含团城山片区)5667套、铁山区388套、经济开发区(黄金山以南)1875套。代筹房源实行一房一价制,价格经有关部门测算,普遍优惠10%左右,优惠时间为5月20日至8月20日。此后,开发企业可以按商品房价格另行销售。

此次代筹房源的对象主要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市重点棚改项目的被征收人,涉及到16个项目,近3万户棚改住户。

  代筹房源均在网上公示

所有代筹房源都在黄石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公示。具体的办理程序:一是与城区政府签订棚改征收补偿协议;二是棚改办对征收补偿协议备案;三是发放代筹房源准购通知单;四是到开发企业办理选房和签订购房合同;五是凭购房合同到众邦房投办理结算手续。

本次代筹房源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居民安置意愿;所在小区基础设施完备;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满足黄石市现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要求,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

此次代筹房源涵盖以下范围: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合法的二手存量房;即将取得预售的新建商品房(成交时需取得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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