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今年宁夏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小额贷款、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扶持等优惠政策。
除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创业园区(基地)建设资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创业培训资金等外,自治区财政给予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42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或高校对年度内毕业的自主创业学生颁发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家非限制行业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有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出资为其提供规范的创业能力培训。区政府还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免费的创业指导,帮助其实现自主创业。
宁夏: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创业与就业促进条例》《家庭服务业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等20多部政策性文件,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目前,全区创业服务组织发展到104个,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发展到220个,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亿元,培养小老板2.8万名,培育小企业1.2万个,创造新岗位14.5万个,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7.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年控制在4.4%以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从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8.6万人、458.8万人。
宁夏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首次涵盖在校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为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根据人社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我区将力争实现至2017年引领3210名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其中,不少于680人,2015年不少于760人,不少于840人,2017年不少于930人。和以往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帮扶政策不同,此次引领计划首度将政策受惠面扩展至毕业及在校大学生。
据悉,为引导、鼓励包括在校生在内的大学生创业,我区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提出多项优惠政策。其中,工商部门将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大学生创业申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全面激发大学生创业活力;税务部门将按照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税费减免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将为创业大学生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贷款等业务提供便利。
同时,在普及创业教育上,教育部门将加强对高校创业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高校也将丰富创业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创业实践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普及创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在对大学生的创业培训方面,人社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和各高校,针对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使每一名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发挥各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管理中心的作用,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以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免费参加创业培训;邀请创业成功人士(特别是创业成功的大学生)为在校大学生传授创业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服务。每年全区组织2000名左右大学生开展以“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实训”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培训。
此外,我区将采取多种方式搭建大学生创业者交流平台,为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选择投资对象提供机会。为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人社部门还将拓宽人事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范围,将创业大学生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提供档案保管、人事代理、职称评定、社保代理等服务。
大学生创业都有啥优惠?
工商部门将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大学生创业申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税务部门要按照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税费减免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为创业大学生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贷款等业务提供便利。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项目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认定,可给予6000元创业补贴。
突出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
除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优惠政策不变外,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52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宁夏大学生及返乡创业者可获10万担保贷款
宁夏为各类创业者放宽了创业政策,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于创业者扶持力度的加大,无疑加强了大家创业的热情和信心。
近日,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支持外出务工者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外出务工者、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从雇工变老板。对外出务工者等返乡创业的人员,政策支持包括了贴息贷款、税费减免、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等。对返乡创业的外出务工者、大学生等,还放宽了创业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最高额度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两年,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贷款期满后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
对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允许返乡创业的外出务工者、大学生等,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登记为创业场所。
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其他扶持政策
在提升返乡创业公共服务水平方面,会统筹考虑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将返乡创业的外出务工者等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做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