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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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居住证有啥条件?

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未成年、残疾等特殊人群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B

居住证咋办?

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住宿证明等,即可向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对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C

居住地变更要重新办证吗?

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变更登记,无需重新申领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每年需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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