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目前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已在全省(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的地区,将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
自2015年被水利部确定为河湖管理创新试点县以来,芜湖县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在全市率先建立实行“河长制”,切实落实河湖治理保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
去年,该县委托编制单位完成了《芜湖县“河长”试点方案》,并获得水利部评审通过。县人大将《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 “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此后,结合县域实际,该县创新发展理念,提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清淤护岸活水、农村清洁、居民生活污染治理等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建设,明确了水环境治理“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
当前,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该县全面落实“河长”管理制度。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各镇全面落实河长工作责任,出台河长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每条河道均设立河长牌,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形成了有人干事、有人管事的工作格局。
实行“河长制”以来,芜湖县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2017年全县改造中小灌区4.6万亩、塘坝扩挖390口、整治河沟113公里、改造灌区末级渠系2万亩;经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测算,2017年县域内垃圾清扫量增加了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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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表明确,明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
3月22日将迎来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届“中国水周”也将在这一天拉开序幕。
这是我国全面实施“河长制”后的第一个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全面建立河长制,有没有新的时间表,管理体制新看点在哪儿,百姓怎么参与河长制?
三个问题,答卷亮眼。
河长制时间表已明确
部分省份力争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确保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
“在各方努力下,我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局良好,目前各省实施河长制的时间表已明确。”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鹰21日在此间说。
据介绍,目前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已在全省(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的地区,将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其他省(区、市)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确保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
李鹰说,《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出台后,水利部等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指导各省(区、市)制定、实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监督检查、总结、通报各地对《意见》及其配套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据悉,水利部成立了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督导检查机制,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3月中上旬已派出16个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第一次督导检查。水利部与环境保护部还联合建立了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省将按旬报送进展情况。
流域推地域开局良好
结合流域片河湖特点,提出了建议由省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的主要河道(湖泊)名录等具体措施
为更好地沟通协调,在从各省层面推进河长制同时,流域机构将更充分发挥作用,以流域推地域,工作开局良好。
据介绍,太湖流域管理局出台《关于推进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流域片率先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河长向村(社区)拓展,力争建成五级河长体系。结合流域片河湖特点,提出了建议由省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的主要河道(湖泊)名录,以及创新河湖管护、科学设置河道警长(片长)等具体措施。同时还建立局领导分片指导、业务部门对口联系、全局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据李鹰介绍,目前长江水利委员会制定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流域内各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支撑。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制定了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了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跨省省界河流河长的协调,做好监督检查。
“河小二”等不断涌现
浙江等省为充分发挥全社会管理河湖、保护河湖积极性,推行全民治水、全民参与
“河小二”“河小青”等,是浙江、福建等省为充分发挥全社会管理河湖、保护河湖积极性,推行全民治水、全民参与的生动实践。
据介绍,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开展了省级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吉林、黑龙江等14个省(区)提出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27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省级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推行“一河一策”工作安排,吉林省、四川省已启动“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山西、福建、江西、湖北等省着手建立“一河一档”;北京、上海、江苏、广西、重庆等省的一些市、县(区)已编制完成部分河流“一河一策”方案。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一些省份逐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创新执法和督察机制。天津市建立了监督考核、公众参与、资金保障等三项工作机制。四川省绵阳市和遂宁市、福建省龙岩市、浙江省台州市和温州市、甘肃省定西市推行“河道警长制”,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配套。
为引导和鼓励全民参与,浙江、福建等省探索设立“巾帼护水岗”“河小二”“河小青”等,充分发挥全社会管理河湖、保护河湖的积极性,大力推行全民治水。
据了解,2017年水利部将加强督导检查,对进度滞后地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水利部还将会同环境保护部制定河长制实施评估技术大纲,在年底前启动中期评估,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组织各地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