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哪些特点?那么,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六大特点凸显问题意识与改革导向
给浪费者划定制度“红线”
大吃大喝、坐高级轿车、住高档宾馆、豪华旅游……奢靡之风,看似小事,涉及的是体制机制上的一些顽症痼疾。
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这是人民的期待,也是中央的决心。《条例》起草之初,中央领导同志就强调,要用改革的举措解决一些多年来未能解决的难题。
12章、65条、9000余言,《条例》用规约构筑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党内法规堤坝,给奢侈浪费者划定了制度“红线”,给以身试法者设定了“高压线”。
《条例》发布后,网友感言,力度之大、针对性之强超出预期。据中办法规局介绍,《条例》起草中特别注意体现问题意识与改革导向,以将反浪费的制度之笼织得又密又牢,具体体现为六大特点:
特点一:综合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先后发布过近50个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这些文件起到过很好的作用,但从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的角度看,也存在一些不足,最突出的就是制度较为分散、琐碎甚至交叉打架,有碎片化现象。《条例》作为一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牵头管总的法规制度,坚持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集中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各个重要方面,较好地体现了方向性、原则性、目标性,同时也为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留出了空间。
特点二:针对性
一部好的法规制度,必须能够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紧扣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浪费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对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单独列章,拿出有效管用措施。这些措施,有的是对以往要求的重申和强调,有的是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的调整和完善,有的则是具有改革意义的突破和创新。
特点三:约束性
以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失之于软,提要求的多,讲监督和问责的少,这是导致制度虚化、空化,以致不了了之的一个重要因素。有鉴于此,《条例》明确划出红线,逐项列举禁止性事项,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条例》用超过1/5的条数对督促检查、责任追究予以强化,对违反制度怎么办、需要追究什么样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防止“破窗效应”,避免《条例》成为“稻草人”。
特点四:操作性
操作性是检验一项制度是否具有生命力的重要标尺。《条例》在明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些大的原则和方向的同时,也十分注重条文的可行性,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标准制定和执行程序,力求做到可定义、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目前做不到的就先不作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
特点五:创新性
改革创新是这次《条例》制定的一大亮点。《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努力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解决公款浪费的“老大难”问题,构建不能不愿不敢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在财政预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制度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有不少新思路新举措。
特点六:公开性
公开是保证制度得到执行的有效举措。《条例》专条规定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提出公务活动中的相关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并详细列举了公开内容。《条例》全文公开发布,这既有利于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遵照执行,也有利于各方面进行有效监督。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配套制度体系正在健全
从“规定”到“禁令”,再到“条例”,从中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党中央在狠刹奢靡之风方面“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定决心。
“通过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制度刚性约束力的不断加强,制度设定的精细化程度加深,表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鸣警钟已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条例》公布,有评论认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反对“四风”提出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的新要求,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则把制度机制建设和创新作为必选项。事实上,《条例》的公布实施正是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据参与起草人员介绍,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措施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就是要通过刚性的制度约束让人不愿浪费,严格的制度执行让人不能浪费,有力的监督检查让人不易浪费,严厉的惩戒机制让人不敢浪费,使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得到切实遏制。
《条例》指出大方向,确定大原则,而要真正释放出《条例》的效力和威力,还需要有相关具体制度的配套。据介绍,目前已有7项配套制度出台,还有20多项相关制度正在加紧制定中。这些相互衔接、成龙配套的制度,有望改变过去“几个规定管不住一张嘴”现象的发生。
强化了制度的刚性,还须“伸展”执行的刚性。如何让好制度在基层不被束之高阁、积满尘灰,社会十分关切,有待实践检验。
据介绍,目前中央已对《条例》贯彻实施作出周密部署。时间表与路线图都已确定,当务之急就是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破窗效应”,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产生倒逼机制,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条例》宣传贯彻和相关配套规定的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将稳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真正实现“转作风不是一阵风”。
关键词
关键词一:经费管理--预算
由于“突击花钱”背后隐藏的巨大浪费,每年岁末,社会各界对各级党政机关是否存在“突击花钱”现象都十分关心。
对此,《条例》明确提出,“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除了年底“突击花钱”之外,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党政机关预算制度执行力度不足、执行过程缺乏监督机制等问题,直接导致了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情况突出,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款浪费现象的“抬头”。
为此,《条例》指出,“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公款浪费之所以成为顽疾,表面原因在于公款 ,其本质在于埋单的钱不受约束。”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说,如果各部门的接待、会议等经费使用都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就等于从源头上拧紧了党政机关花钱的“阀门”。
关键词二:公务接待--制度
《条例》明确,要通过建立健全四项制度,扎紧“篱笆”,从源头上狠刹公务接待当中的奢侈浪费之风:
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
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此外,《条例》还提出,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健全服务经营机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龚维斌认为:“这些规定抓住了当前老百姓反映最多最强烈的问题,对公务接待进行了规范化管理,非常及时必要,对于规范公务行为、改善工作作风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