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您收集申领《生育服务证》的相关信息,如下:
事项名称 | [市计生委]申领《生育服务证》 |
办理机构 | 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
咨询电话 | 0719-8659659 |
办公地址 | 柳林路46号 |
办事程序 | 1、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2、夫妻双方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3、村(居)民委员会将《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登记审查; 4、村(居)民委员会将已办理登记手续的《生育服务证》发放给夫妻双方; 5、育龄夫妻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申报材料 | 1、已婚育龄妇女在结婚登记后,纳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参加正常的健康检查。 2、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在办理一孩登记手续时,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供以下资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照2张及计生服务站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4、男女双方若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5、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将有关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交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手续。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表格下载 | 请现场领取表格 |
在线申报 | 请现场申报 |
常见问题 | 一、准生证和生育服务证是同一个证件吗?办了有何用? 经改革,从前的准生证已更名为《生育服务证》。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前应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女职工的产假是如何规定的?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三、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