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湘潭的生育服务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亲生子女合计数小于等于一个。
办理材料
(一)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
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一)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村(居)计生专干(以下简称村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三)证件送达。生育服务证由村专干送达,申请人也可直接从乡镇(街道)领取。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或村(社区)委员会。
咨询电话:58555236 , 58555235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不收费,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