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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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是关系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涵盖企业事权、财权、人事权、物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国有企业要高度认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明确细化决策的事项范围和程序,建立完整的配套体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以下是关于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思考。欢迎大家阅读!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思考

摘 要: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这项制度的推出,是强化国企*员的监督,规范国企*员的经营行为,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实行

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这项制度的推出,是强化国企*员的监督,规范国企*员的经营行为,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但由于思想认识、组织措施及制度的不完善性、可操作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得还很不够。因此,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使“三重一大”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一些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笔者联系工作实际认为,要在国有企业真正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还需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 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和作用,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思想基础

国企*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身份特殊、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在企业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三重一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国有企业生存与发展,也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

实行“三重一大”制度,能够规范国企*员的用权行为,把国企*员的用权行为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置于党组织、监督部门和员工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而能够避免因权力不受约束,给企业带来决策风险;因权力不受监督,给企业带来道德风险;因工作作风不实不正,给企业带来稳定风险。

“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还在于通过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规范企业行为,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减少决策失误,形成企业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对于防止国有资产、资金流失,防止国企*员职务犯罪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有序的进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基本要求

“三重一大”制度是中央作出的原则性的规定。因此,在实际执行中,联系行业、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层级清晰、结构合理、内容完整的“三重一大”制度体系。同时要在具体化、可操作上下功夫,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真正落在实处。为此,笔者认为,在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体系时,明确以下几个方面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要明确“三重一大”议事原则。“三重一大”制度的关键是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因此,在明确议事原则时应该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发扬民主,充分发表意见,又要保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少数人意见被否决后,应服从多数人意见,维护集体做出的决定,不允许有凌驾于集体决定之上或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有一人缺席,不召开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坚持“三不讨论”原则。即临时动议的一般不讨论,党政主要领导没有磋商过的议题不讨论,意见分歧大的不讨论。坚持程序化原则。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按程序规范操作。

二是要界定事权范围。我国的国有企业正在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但无论企业采取哪种决策方式,都离不开科学、规范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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