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公办中学招生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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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杭州中考即将拉开帷幕,思而学教育中考频道为广大初中考生整理了2015杭州余杭区公办中学招生方案,供大家参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中心学校,各公办初中、小学:

为规范招生秩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优质公平教育,特研究制定《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4月28日

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

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为规范招生秩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优质公平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5〕15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做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

根据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我区义务教育实际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暂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二)就近免试入学

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学校就近入学。同时,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三)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实行“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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