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拟规定烈士子女中考可享降分10%录取
军人持证免费参观景点、烈士子女参加中考可降分百分之十录取……10月30日上午,《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修订稿(下简称“条例”)提请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条例删除了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对退役军人工作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
关于烈士纪念工作:清明节组织祭奠烈士活动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弘扬烈士精神,《条例》规定市、县、区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管理,要求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的活动。
此外,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春节和建军期间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强化群众的国防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爱国拥军风尚。
关于部队建设:政府为部队提供服务保障
《条例》从军民融合式发展、后勤保障、军事用地审批、军地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对拥军工作进行规范。
明确:各级政府应将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队与当地因土地、房产等问题引起纠纷时,政府主动与部队协商,及时化解矛盾;对于军事用地审批和部队生产生活保障,当地政府应该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保障,并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关于优待:烈士子女考高中降分百分之十录取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享受保障房规定的优先轮候权利;烈士子女报考高中,可降分百分之十录取……《条例》对部队和军人关注的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等优待工作进行了规范。
根据随军家属的身份差异,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安置制度,明确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随军家属就业。对于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采取分类施保的办法,并对医疗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较重的,由政府统一出资予以补助。
关于安置:当地政府组织专场招聘会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士官服役满12年,当地政府负责安排工作……《条例》从安置工作组织机构、安置程序、安置补助、安置责任等方面对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做了具体规定。
要求市、县、区政府采取组织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对于有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应当提供稳定的工作岗位和适当的工资标准,并且办理社会保险。
服役满12年、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以及烈士子女,符合上述其中一项,都由当地政府负责安排工作。服役不满12年退伍的,政府扶持自主就业,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以上是由思而学教育为大家整理的淮南市拟规定烈士子女中考可享降分10%录取,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思而学教育。
:
昆明市将出台异地中考政策
上海考生就读国际班必须过中考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