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教育局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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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发挥体育考试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功能,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试对象

凡参加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包括社会青年、在外地就读回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凡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又不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不得升入高一级学校。

三、考试报名

体育考试报名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统一编号;考生统一在报名所在县区参加体育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中考体育考试采取过程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即以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成绩按一定权重相加进行综合计分,总分为50分,记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其中:过程考核成绩占30%(15分),目标效果测试成绩占70%(35分)。

(一)过程考核

1.应届生过程考核:满分为15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占6分。

具体计分标准是:初中三年各学年体育课成绩按0-3分计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各学年按0-2分计分。

严格控制优秀学生比例。对当年体育课考核不合格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的考生,其两项计分均不得超过当年该项目总分的60%。

2.对社会青年和在外地就读学生的平时考核,由县区招生办公室先按该生体育考试得分占总分的比例计算折算系数,再按该系数乘以过程考核满分计算过程考核得分。

(二)目标效果测试

1.测试项目(附件1):

(1)1000米(男)、800米(女)跑、200米游泳,学生自选一项,满分为100分;

(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满分为100分;

(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满分为100分;

(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满分为100分。

2.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3)查询各单项得分。换算公式为:总分35分=[1000米(男)、800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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