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招考办(中教科),各有关中学:
为使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就报名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学籍数据
各毕业学校须于2015年12月11日前在“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的核查、整理工作,认真梳理本校应届毕业生是否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以及是否具有本校完整3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情况[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的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保证学籍数据的准确性、唯一性和完整性,并为指标到校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做好数据摸查。
二、督促考生领取身份证
凡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凭居民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各毕业学校要督促尚未领取身份证、已变更身份证信息但未换领身份证或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学生尽快到公安部门领取身份证或办理入户手续,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关办理手续请查阅广州市公安局网站的网上办事栏目的《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www.gxscse.com),或直接咨询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三、做好考生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
(一)各区在完成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数据核验工作的基础上,于2015年12月21日至1月8日,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完成本区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即用身份证读卡器读取身份证的个人信息)。各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对集中地设置身份证采集点,确保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各毕业学校按班级收集本校在册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身份证,到区指定的采集点采集身份证信息。
2.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户籍情况和广州市中学学籍管理系统提供的学籍数据以及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对考生可报考范围进行自动设定。如考生未能提供身份证的,系统将按外市生源设定其可报考范围;如考生身份证提取的信息与其申报的户籍信息不一致,则按我办通过公安户籍部门核准的户籍地设定其报考范围。身份证户籍信息发生变迁的考生须重新办理身份证,其身份证信息以正式报名时重新采集的身份证信息为准。
3.各毕业学校在考生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打印本校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列表,在寒假前逐一通知考生本人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信息(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学籍号、是否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是否具有本校3年完整学籍),以及考生的生源地与可报考范围;同时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列表,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公示。
四、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毕业学校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我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区招考办(中教科)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督促工作,尤其要督促毕业学校将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通知到本校全体毕业生,确保明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严格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