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是3月31日至4月1日
市直属高中报名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1日。中心城区的应届考生可于这两天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
在中心城区初中及直属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浙江省户籍、非港澳台户籍的学生),要报考直属普高的,需提供下列资料:(1)父母一方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提供当年度已经通过企业年检或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2)父母一方近3年内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3)父母双方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宁波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由初中学校直接审核,不需要家长提供)。
不符合报考普高条件的中心城区和直属初中学生,可回原籍升学或报考宁波的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
户籍在中心城区,初三在中心城区外就读,要求回中心城区升学的考生,需于3月25日、26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中心城区升学的考生或缓考学生,于4月23日参加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