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宪法宣誓仪式主持词
各位代表:
根据《社旗县实施宪法宣誓办法》的规定,社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通过的2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十届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要向宪法进行宣誓。其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待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后,在以后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宣誓。
本次大会宪法宣誓分四组进行。
第一组,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集体宣誓。
第二组,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集体宣誓。
第三组,县十届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集体宣誓。
第四组,县人民法院院长宣誓。
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让我们以热烈掌声请大会临时党委书记、主席团常务主席余广东就位进行监誓。
下面请新当选的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翔远、副主任刘群才、张宛黎、赵向龙集体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翔远领誓。
请宣誓人就位,(待就位后)
现在开始宣誓。
(待宣誓完毕)
宣誓完毕,请回到休息区。
下面请新当选的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集体宣誓,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韩继建领誓。
请宣誓人就位(分三排依次就位)
(待就位后)
现在开始宣誓。
(待宣誓完毕)
宣誓完毕,请回到休息区。
下面请新当选的县十届人民政府县长张荣印、副县长魏鹏飞、白国辉、包海竣、郭鹏、甘泉涛集体宣誓。县长张荣印领誓。
请宣誓人就位。(待就位后)
现在开始宣誓。
(待宣誓完毕)
宣誓完毕,请回到休息区。
下面请新当选的县人民法院院长樊立兵宣誓。
请宣誓人就位。(待就位后)
现在开始宣誓。
(待宣誓完毕)
宣誓完毕,请回到休息区。
宣誓仪式结束
请主席团成员回到主席台就座,会议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