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中考录取须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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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中考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结果统一公布。
一、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的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原则上不得退档。
(三)中等职业学校要优先录取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采用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报市招生办和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核准后,进行补录。
(四)同分处理办法。若招生计划数末几位考生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即先比较志愿顺序,再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
二、录取办法
(一)各学校要成立录取领导小组,录取新生以考生的电子档案为依据,没有电子档案的不能录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投档、接档,不允许在非在库状态下指定接档。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市招生办负责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市招生办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其提交的录取名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特长生的录取:按术科成绩划定术科合格线,对已达到术科合格线的特长生,市招生办按特长生招生计划划定文化科分数线(艺术类文化科分数线控制在该校统招线下50分以内,体育类文化科分数线控制在该校统招线下80分以内;市艺术高中的文化科分数线根据其专业特点单独划定)。
(四)市招生办统一打印录取名册,统一印制珠海市中考录取通知书,均需加盖市招生办和学校公章。
三、录取顺序
(一)提前批特长生录取。
(二)划定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指标生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
(三)划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
(四)划定各中职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五)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在对应的批次后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实行调剂补录,具体实施办法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另文通知。
四、注销、补录和注册
(一)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注销录取和退档,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录取后未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
(二)职业中学未注册的考生,学校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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