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小编先整理出仅供参考!
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记者从中获悉,我市各个区市县和先导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都上涨了230元,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增加了2元。
据了解,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5〕3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大连市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在月最低工资标准上,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200元调整为1430元。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聘才阅读www.pincai.com/转载请保留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3元调整为15元。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2元调整为14元。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6〕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5〕3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大连市决定从1月1日起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
(二)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200元调整为143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3元调整为15元。
(二)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2元调整为14元。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