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最低工资调整标准,株洲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

思而思学 2023-10-30 09:00:57

湖南株洲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为大家整理了最新消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株洲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又上调了。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去年的1265元,提高到今年的1390元,与长沙市持平。

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5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确定了2015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选取的是全省最高档,与长沙市持平。最低工资标准中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加班工资、夜班津贴

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云龙示范区参照城市四区标准执行;

醴陵市、株洲县、攸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元;

茶陵县、炎陵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4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较去年增长9.88%。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其中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用于计算加班,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即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举报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均应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将最低工资标准向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全体劳动者公示。对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六、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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