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贵港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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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港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贵港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8]6号)文件精神,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一、一类适用地区是: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元):每月1680元,每小时16元。

二、二类适用地区是: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最低工资标准(元):每月1450元,每小时14元。

三、三类适用地区是:各县、县级市、自治县。最低工资标准(元):每月1300元,每小时12.5元。

本次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而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较之前均有提高。

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较大,例如南宁市,调整后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相比于原来的1400元/月,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增加了280元。

看看2015年发布的广西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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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资支付保障标准,是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底线,不是工资分配的唯一标准。用人单位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的标准工资来理解。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咨询或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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