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最低工资标准,徐州最低工资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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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徐州最低工资多少钱?徐州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徐州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3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予以发布,并就具体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徐州市区执行二类地区标准,五县(市)及铜山区执行三类地区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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