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最低工资标准,滁州最低工资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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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滁州最低工资多少钱?滁州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滁州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11月1日下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事项。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自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各地标准看图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每档上调30元,分别调整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每档上调2元,分别为:18元、16元、15元、14元。

据了解,这是我省自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第13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次调整时间是2015年11月。

那么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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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所谓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讯、培训、住房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奖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与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相比,此次调整依据政策中,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剔除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加大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

如果按全国普遍发布口径(即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达到1907元、1737元、1637元、1537元。最高档暂排全国第8位,中部省份第1位。

如果你认为自己工资远高于最低标准,自己就和这份榜单无关了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其实最低工资标准几乎跟我们每个劳动者相关:病假、带薪休假、试用期工资等等,都跟最低工资标准紧密挂钩。

最低工资上调也就意味着这些钱也会跟着涨!

到手的加班费要涨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拿最低工资小伙伴的工资要涨

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及销售人员来说,如果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上调或上涨缓慢,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到手工资,有可能也会原地不动或增长得特别慢,这也是最直接的影响。

带薪假期间工资上涨

正常情况下,公司都会有一些带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那么你休带薪假的时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资,现在拿到的钱就可以多一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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