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岳阳最低工资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56号)规定:“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700元/月、1540元/月、1380元/月、1220元/月;我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7元/小时、15元/小时、13.5元/小时、12.5元/小时。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厅备案。”
根据湘人社发〔2019〕56号文件精神,依据上年度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1430元/月,县(市、区)为12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13.4元/小时;县(市、区)为12.4元/小时),并考虑到岳阳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拟选定岳阳市2019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低工资调整标准分别为:市区1540元/月、15元/小时;县(市、区)1380元/月、13.5元/小时。适用时间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为保证岳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性,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我局将收集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