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延安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541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4830元。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4808元、制造业87495元、采矿业85523元,分别为全市水平的1.34倍、1.24倍、1.21倍。年平均工资后三位的行业是住宿和餐饮业37577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5879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7311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3.3%、65.0%、67.1%。
2019年延安市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 |
2019年 | |
总 计 | 70541 |
农、林、牧、渔业 | 67098 |
采矿业 | 85523 |
制造业 | 87495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84869 |
建筑业 | 56265 |
批发和零售业 | 56163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2991 |
住宿和餐饮业 | 37577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4808 |
金融业 | 74403 |
房地产业 | 5439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8593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1453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4012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45879 |
教育 | 71124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65428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7311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66302 |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9年非私营单位全市共调查6507家,就业人员约34.8万余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