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高考平行志愿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一档一投”的原则进行投档。
一是“分数(位次)优先”。即:考生与考生之间比位次,同分也要按照排序规则排出顺序,位次高的考生要先投档,哪怕仅仅高一个位次。假设考生福福排在第1000位、建建排在第1001位,则福福第1000个被检索投档,当对福福的检索投档结束后,才开始对建建进行检索投档,以此类推,直到完成对最后一位考生的检索投档。所以,位次低的考生须等位次高的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都检索投档结束后,才轮到自己投档。
二是“遵循志愿”。即:考生自己的志愿与志愿之间比顺序,当轮到某一考生投档时,计算机会自动严格依据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从第一到第二,再到第三……依次检索投档。假如考生福福的平行志愿按照想去院校专业组的先后顺序,依次是A、B、C、D、E、F……则先检索A院校专业组,若A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有空额,就投到A院校专业组,后面的志愿不再进行检索。若A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已满额,则检索B院校专业组,若B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有空额,就投到B院校专业组,后面的志愿不再进行检索,以此类推。所以,平行志愿也是有先后顺序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投出档案都被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是“一轮投档、一档一投”。平行志愿不是“多轮投档”也不是“一档多投”,不管是常规志愿,还是征求志愿,每轮次投档时考生都至多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也就是说,不管考生填报几个院校专业组或专业志愿,只要计算机按顺序检索后投档到某个院校专业组或专业了,该生的本轮次检索投档就结束了。即使投档后学校按规定将其退档,该生也不能再投档到其本轮次填报的其他志愿,而只能参加本批次征求志愿或下一批次志愿的投档。
2、福建高考平行志愿设置
普通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征求志愿设8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为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3.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
艺术本科批分为省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依次进行投档录取。省考阶段指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录取的阶段,校考阶段指使用校考成绩并执行招生院校对外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的阶段。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仅对在我省有公布分省招生计划的院校的剩余计划进行征求。
2.本科批省考阶段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本科批校考阶段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各类别各批次的投档比例是多少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军队院校区分性别,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如有多名考生高考总成绩均为报考院校最低投档分、且符合学校调档要求,则全部投档。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高校(专业),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
(3)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校考阶段,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
(4)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时,空军和海军招飞院校(如空军航空大学、海军航空大学等)、民航招飞院校(如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滨州学院等)、经教育部批准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如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有面试和政审等要求的院校(如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等)、经教育部同意安排在提前批的综合评价试点高校(如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和上海科技大学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招生院校,经批准,实行单独投档。空军和海军招飞院校优先投档录取。
4、平行志愿投档分是如何构成的
平行志愿投档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分是如何构成的?
(1)普通类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
①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②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