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
1.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队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
2.本科批次。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3.专科批次。其中,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军士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二)志愿设置
1. 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此外,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两大批次。
(1)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下设2小批,具体情况如下:
第1小批: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