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一)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
考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辽宁省 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上述实施区域户籍地区范围内户籍,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教育部规定,有关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具有上述户籍地区范围内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我省两项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岫岩县、新宾县、清原县、宽甸县、桓仁县、义县、阜蒙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康平县、本溪县、凤城市、北镇市。
户籍地区范围划定为上述实施区域的农村。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批复》(国函〔2008〕60号)要求,参考辽宁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我省将城乡分类代码中的 220(村庄)、210(乡中心区)、123(特殊区域)、122(镇乡结合区)、121(镇中心区)和 112(城乡结合区)界定为农村。
招生办法
1.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2.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按照我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4.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汇总有关信息建立台账并做好相应的资格审核筛查。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在报考、入学等环节,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招生院校(共95所)
北京(24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天津(2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上海(9所)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大学
江苏(11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河南(1所)
郑州大学
浙江(1所)
浙江大学
安徽(2所)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2所)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山东(3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辽宁(3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2所)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4所)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北(7所)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所)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 (2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3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5所)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陕西(7所)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甘肃(1所)
兰州大学
广西(1所)
广西大学
贵州(1所)
贵州大学
云南(1所)
云南大学
有意报名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的考生需符合生源所在地的报考条件。报名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