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新疆2023年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拟于6月25日12时正式开通。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2日18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4日18时。录取期间,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时起,考生可在征集志愿时间填报并修改后续批次志愿。
一、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2日18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4日18时。录取期间,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时起,考生可在征集志愿时间填报并修改后续批次志愿。
二、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录取时间安排
2023年新疆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尚未公布,以下为本文整理的2022年新疆高考录取时间,同时本文将在第一时间更新最新消息。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录取批次 | 录取时间 | 备注 |
---|---|---|---|
1 | 本科提前批次 | 7月10-15日 | |
2 | 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 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 | 7月16-18日 | |
3 | 第一次征集志愿 | 7月18-23日 | 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 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 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录取。 |
4 | 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批次 | 7月23-24日 | |
5 | 本科一批次 | 7月23-28日 | |
6 | 第二次征集志愿 | 7月28-8月1日 | 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 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 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7 | 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 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 | 8月2-5日 | |
8 | 本科二批次 | 8月5-9日 | |
9 | 三校生升高职批次 | ||
10 | 第三次征集志愿 | 8月9-13日 | 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 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 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11 |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 8月14-16日 | |
12 | 高职(专科)批次 | 8月16-21日 | |
13 | 第四次征集志愿 | 8月21-25日 |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14 | 第五次征集志愿 | 8月25-28日 | 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三、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批次设置
1.录取批次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
在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征集志愿。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的考生应符合高校(专业)相关要求。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A段填报相关高校。考生填报本科艺术类志愿时,必须将A段高校填报在第一志愿,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无效;必须将B段高校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填报在第一志愿无效。
(2)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3)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4)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5)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除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他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和新疆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职业(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各高校及专业的批次以《新疆招生与考试》(下卷)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