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简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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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代码:1126

专业名称学制计划其中农村户口计划学费上课地点
电子商务3年30156000元/学年第一至第四学期在南校区,全部住宿;第五至第六学期在北校区,部分住宿。
市场营销(网络营销)3年30156000元/学年
税务3年20106000元/学年
会计(税务)3年20106000元/学年
国际商务3年1056000元/学年
国际商务(货代)3年1056000元/学年
商务英语3年40206000元/学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3年1056000元/学年
旅游管理3年60306000元/学年北校区,部分住宿。
计算机信息管理3年30156000元/学年南校区,全部住宿。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华夏典当订单班)3年1056000元/学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通信)3年30156000元/学年
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技术)3年30156000元/学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30156000元/学年
合计 3601806000元/学年

注:1、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

2、旅游管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含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1.60米)以上。

二、照顾对象的录取

1、参加与所报专业相关区级(含)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

拥有相关职业技能中级以上证书的考生;

获校级(含)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

体育、文艺、科技制作、发明等特长生(有相关获奖证明),

以上考生可凭相关证明申请免初试,审核通过后该考生的初试成绩按初试总分的70%计。

2、高中阶段,语文、英语会考成绩均为C(含)以上的考生可申请文科专业(经济管理类)免初试,语文、数学会考成绩均为C(含)以上的考生可申请理工科专业(宝石、电子、信息类)免初试,审核通过后该考生的初试成绩按初试总分的70%计。

3、农村户口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

网报时间:3月15日至3月19日

现场审核:3月22日9:00-17:00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学院望京校区)

初试时间:3月29日9:30-12:00

复试时间:3月30日、31日

以上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学院望京校区)

学院开放:每天8:30至17:00(含周六、日)

咨询电话:(010)6470969064720773647207306921553969212740

网址: http://www.biem.edu.cn点击左上方橘色“高职招生”

咨询QQ:811450268(高招咨询一)、706929739(高招咨询二)、676764102(高招咨询三)

四、招生章程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历层次:大学专科

第一条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经北京市民政部门审核、符合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已参加北京市高考报名考生。

(二)报名办法

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律采取直接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报名办法,现场审核时必须由本人到我院报名处办理。

1、报名时间及方式: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3月15日至3月19日登录我院高职招生网(http://www.biem.edu.cn点击左上方橘色“高职招生”),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先注册,然后凭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提交后打印报名表。

2、报名审核的时间及需准备的材料:报名审核必须由考生本人于3月22日9:00~17:00,到我院花家地校区办理,过期不予办理,未经现场报名审核的考生其网络报名信息无效。报名审核需携带材料如下:

(1)考生本人近期一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2张(网报时成功上传符合要求照片者可不带照片)。

(2)报名表:考生进入我院“网上报名系统”,认真、慎重地填写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注册信息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打印该报名表,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交我院招生办公室后,一律不予更改。

(3)成绩表及评语表:普通高中生需向我院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一份;其他考生需向我院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毕业学校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4)考生户口簿原件(备验用)、户口簿中有“户别”项的户籍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各一份(可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考生本人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和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须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以上材料,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连同我院要求携带的原件,于现场报名审核当日交我院。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交报名考试费100元,发放准考证。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第二条专业要求

1、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

2、旅游管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含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1.60米)以上。

第三条考试

(一)初试(笔试)

1、初试(笔试)资格:除具备免试资格外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实行综合试卷考试。

3、笔试要求:语文考题侧重基本知识掌握、阅读理解、语言表达及概括;数学考题侧重基本数学计算、逻辑思维及分析判断;英语考题侧重英语基本单词及语言应用。

4、考试时间:3月29日9:30至12:00(花家地校区)。

(二)复试

1、复试资格:根据考生的初试(笔试)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分值三项加权合计分值,按招生专业计划的200%比例确定复试考生。

2、复试科目:复试将按照考生报名专业采用随机抽题作答方式进行。

3、复试要求:复试重点考查报考专业的相关基本专业素质(包括理解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行为举止等)。

4、复试时间:3月30日和31日9:00开始,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

5、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记录该生高考体检结果的《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录取

(一)录取原则及规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的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各考核项成绩加权计算后的合计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考核项目的内容、权重及计算方法公示如下: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占总分的10%。普通高中生考查会考成绩(只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其他考生考查最后一学年期末考试成绩(只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2)初试(笔试)和复试的成绩各占总分的40%。

(3)综合素质(考生成长记录、推介材料、特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占总分的10%。

(二)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我院网页上,同时按考生所填写的通信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

第五条学历

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大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按规定修完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经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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