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一)

思而思学网

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与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在自主招生中实行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录取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报名组别录取计划可录取专业
应用型卓越项目20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50法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
涉外型卓越项目30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三、工作程序


自主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环节时间内容
1报名3月3月5日-3月15日接受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3月15日15:00关闭)
2资格审查3、4月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3公示资格审查结果4月底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及相关信息
4测试6月13日、14日组织考生到校测试
5公示测试结果6月22日前确定入选名单及录取政策并在我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
6录取7月录取
7公示录取结果7、8月公布录取自主招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分组


(一)报名条件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考生报名均采取自荐申请报名的形式。报名条件如下,考生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报名。


1.条件一


条件一分为语文类学科竞赛获奖、英语类学科竞赛获奖和自然科学类竞赛获奖三种。凡高中阶段(应届生限2012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往届生限2011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在此三类竞赛中达到以下要求奖项者,均可向我校提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申请。

类别比赛奖项要求
语文类学科竞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
“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
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大学语文教育研究所和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
英语类学科竞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和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
“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国日报》社主办)获奖者
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高中组)(中央电视台主办)
自然科学类竞赛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注意: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原件,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或已获奖但证书尚未发放者,恕不接受报名。)


符合本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中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笔书写)、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语文类学科竞赛为条件报名的考生,须提供获奖作品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