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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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一)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深安办[2016]62号)的要求,现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实施《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为重点,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为实现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领导机构

街道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维(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吕国宏(街道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郑建辉(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

凌 高(黄贝派出所消防组组长)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安监科具体统筹协调辖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从6月1日至6月30日。

(一)六月上旬召开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

(二)六月上旬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在文化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解答群众提出的安全问题,组织现场安全知识有奖竞猜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并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三)六月中旬,集中开展一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以纠正和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的执法检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执法检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六月下旬,开展安全生产文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发放安全手册及安全生产温馨提示。向辖区广大市民和企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常识、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逃生自救等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工作站及挂点科室要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纳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策划,层层部署。各社区工作站及挂点科室要结合辖区、企业实际,要在总结历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组织一批叫得响、影响大、形势新的特色活动,将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要求层层部署、层层传达。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社区工作站及挂点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报道,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将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大型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对违法的典型企业和个人公开进行披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氛围。

(四)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社区工作站及挂点科室要坚持“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检查,推广经验。各社区工作站及挂点科室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及时向街道安委办反馈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并认真做好相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街道将对各社区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列入针对各社区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二)

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罗安办〔2016〕20号关于印发《罗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东湖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巩固和深化罗湖“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创建成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全区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达到以各项活动促日常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全国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我市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打造深圳质量。

我区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打造国际消费中心。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6月30日,在本辖区各部门和单位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东湖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街道安监科科长

东湖派出所防火组组长

东湖交警中队民警

翠鹏社区工作站站长

翠湖社区工作站站长

东乐社区工作站站长

金岭社区工作站站长

金鹏社区工作站站长

金湖社区工作站站长

大望社区工作站站长

布心社区工作站站长

梧桐山社区工作站站长

大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布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梧桐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东湖辖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由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22259920、22256880  传真:22256880

五、主要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东湖街道安委办组织活动事项

1、制定东湖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召开一次东湖街道“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或工作会议。

3、分别在布心、梧桐山社区举办1~2场影响大、内容多、效果好的安全生产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①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6月4日~6月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可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结合各社区当前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对典型安全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②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0日)为全国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日。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结合各社区当前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讲究活动成效。③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6月11日~17日)为安全文化周。要在安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各社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门店、进家庭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④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8日~24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组织各社区开展兼职义务消防队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完善预案体系,提高防御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4、组织辖属公安消防、市监、安监、行政执法、房管等部门采取统一行动,重点开展对大望、梧桐山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制衣作坊进行全面整治。

(二)各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活动事项

1、按照市区的工作要求,开展各社区一系列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活动,确保各社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包括:①组织部署情况;②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③火灾隐患整治情况;④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⑤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⑥社区消防工作情况;⑦消防宣传教育情况;⑧火灾防控效果情况)。

2、组织1~2次各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活动。

3、开展一系列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4、在各社区、工厂、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横幅,设置公共宣传专栏;向社会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纳入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策划,层层部署。各单位要结合辖区、企业实际,要在总结历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组织一批叫得响、影响大、形势新的特色活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将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要求层层部署,层层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报道,围绕“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和“落实安全责任,打造国际消费中心”的主题,将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活动通过广播、宣传专栏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氛围。

(四)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弘扬大运精神,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检查,推广经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及时向街道安委办反馈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认真做好相关文字、照片的资料数据整理工作。东湖街道安委办将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列入针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之一。

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三)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监办〔2016〕51号)、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明安监综〔2016〕38号)和梅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梅安委〔2016〕18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13号)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方案》(明政文〔2016〕74号)精神为主线,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体要求为重点,突出基层、突出专题、突出全民,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社区(村)及有关部门、辖区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谢丽芳主任任组长,党工委连启棠副书记、办事处郑明锦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区(村)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连启棠副书记兼任,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社区、村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全街道重点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1.活动时间:5月?6月

2.活动内容:5月30日召开全街干部职工、各社区(村)、辖区各企业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传达全国“安全月”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广泛开展科学发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 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街道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利用LED 、街道居网站、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和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形式:悬挂活动主题横幅、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咨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按照全国统一部署, 6月4至10日

2.活动内容:一是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商贸市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召开事故反思会,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是根据要求配合区安委举办好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征集街道辖区安全生产管理正反典型案例2个,组织好人员参加警示教育活动。

(四)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0日)。

2.活动内容:配合区安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2)向企业赠送安全生产图书资料;(3)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活动;(4)开展寓教于乐的趣味性安全文体活动等。

3.活动地点: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好人员,于6月10日配合区安监局在新华都广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社区、列东村要配合街道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五)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1日至17日

2.活动内容:(1)组织参加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举办的2分钟安全生产情景剧有奖征集活动;(2)组织参加市组委会举办的“生命之歌”优秀歌曲学唱、传唱活动及歌咏比赛; (3) 开展安全短信传递,通过手机发送安全短信。

(六)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6月15日

2、活动内容:一是组织好人员参加启动仪式。二是街道主要领导传达省、市、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有关精神。二是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兼主持人)就“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具体步骤及其要求进行讲解。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3、举行仪式地点:圳尾安全教育基地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8日至24日

2.活动内容:按照上级部署,街道以及各社区(村),结合辖区安全生产特点,在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

(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街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安全经营建设行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九)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分管领导要结合“一岗双职”包村、包片、包联制度,深入基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列东村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省政府《意见》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突出重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着力点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重点抓好“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和企业安全班组创建、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从6月1日至30日,在辖区人流密集场所,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短信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社区、列东村、各企业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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