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

思而思学 2023-11-07 15:51:10

2016关于扶贫攻坚实施方案1

为充分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引领汉江流域开放开发的战略引擎作用,勇当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排头兵,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襄阳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极端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但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截止2015年6月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万人,贫困发生率8.33%,其中南河流域内的南漳、保康、谷城三县贫困人口13.8万人,占全市扶贫人口总数的51.23%,贫困发生率13.56%;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村346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4.37%;贫困村连片、脱贫任务繁重的乡镇33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33%。

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战略举措,是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是贫困群众的最大期盼、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扶贫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发展要务、艰巨而光荣的为人民服务,带着“假如我是扶贫对象”的真情实感,强化宗旨观,端正权力观,保持关爱心,增强事业心,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率先建成“不落一人、不落一隅”的小康社会。

二、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创新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襄阳实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南河流域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改革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坚决做到“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使贫困人口早日“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有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住房、基本医疗、养老有保障),力争201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精准脱贫任务,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充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作用,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政府推动社会力量支持扶贫,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

2、统筹兼顾,两轮驱动。坚持加快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两轮驱动,把加快区域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攻坚的首要任务,把扶贫攻坚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切实做到加快发展与减贫致富相得益彰。

3、强力攻坚,点面协同。把南河流域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全面集中市级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规模化、精准化投向南河流域,南漳、保康、谷城具体组织实施,实现精准脱贫任务;其他市(区)贫困村扶贫脱贫,以市(区)为单位自行完成任务。

4、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建立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扶贫对象识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脱贫成效“六个精准”要求,提高精准脱贫实效。

(三)工作目标

实行“三年两步走”,到2017年除南漳、保康、谷城外的4个市(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到2018年,南漳、保康、谷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片区贫困县保康、插花贫困县南漳和谷城“摘帽”。具体路线图为:,全市减贫11万人,140个贫困村脱贫;2017年,全市减贫10万人,140个贫困村脱贫,到2018年全面实现总体目标,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工作标准

1、贫困人口脱贫标准:①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1项就业创业技能,参与1项增收项目,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的50%以上。②未成年贫困人口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素质,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遏制。③低保户、五保户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

2、贫困村脱贫标准:所有农户收入水平达到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标准,全村不再有危房,实现“四通四有”(通安全稳定电、通广播电视信号、通宽带互联网、通乡村客运;有安全饮水,有致富增收产业,有达标合格的村卫生室及医生,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3、贫困县脱贫标准:达到省定贫困县退出标准。

三、工作重点与主要措施

(一)坚持瞄准贫困户贫困村,确保对象识别精准

1.规范建档立卡。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制度,对27万贫困人口、346个贫困村建档立卡精准核查,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动态掌握基本信息,实行脱贫销号、动态管理。

2.制定脱贫计划。找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精准制定减贫计划,提出精准扶贫专项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脱贫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做到对号入座、逐年销号。

3.建立帮扶台账。明确扶贫进度,倒排脱贫工期,硬化帮扶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精确制导,精准脱贫。

(二)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确保帮扶措施精准

坚持问题导向,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有针对性采取结对子扶贫、差异化扶贫、造血式扶贫、市场化扶贫、固本式扶贫等措施,因对象制宜,实现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全覆盖,通过“五个一批”,增强脱贫效果。

1、通过发展生产、增加就业脱贫一批。实行一乡一业、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办法,实现4.9万名贫困人口长期稳定脱贫、早日致富。

2、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将居住在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方的贫困人口整体搬迁,彻底斩断劣根,快步走上富路。

3、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参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制定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实施办法,把丧失劳动能力的2.1万户5.9万名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体系。

4、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民政救助政策为基础,县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增加大病报销比例,解决好8426名因大病致贫、5.3万名因长期慢性病致贫和1.2万名因残疾致贫人口的贫困问题。

5、通过教育扶贫阻断一批。实施“9+3”免费教育,切实解决1.9万名在校贫困生因贫辍学、失学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条。

(三)坚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确保资金扶持精准

以县级政府为主体,加大对各项扶贫资金、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强化各部门的扶贫责任,积极动员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工作,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地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集,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集,凝聚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合力,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充分彰显党的政治优势和集中力量办大事、解难事的制度优势。

1、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步增长机制,从2015年开始,市级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以上配置,南漳、保康、谷城3县按25%以上确定,其他4个市(区)按15%以上增列本级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市、县政府强力整合各项支农强农资金,优先投向346个贫困村。

2、全面深化“五帮”活动。进一步深化领导联乡帮、单位驻村帮、干部联户帮、区域协作帮、社会参与帮的扶贫攻坚“五帮”活动,346个贫困村全覆盖安排驻村帮扶工作队,三年不换。每支工作队每年帮扶资金(物资)不得少于10万元;企业每年帮扶资金(物资)投入不少于50万元。加快区域协作,高新开发区、枣阳市、襄州区对联系的6个贫困乡镇,每个乡镇每年完成帮扶资金100万以上。拓宽社会参与面,全力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攻坚工作。

3、加快改善贫困村金融服务环境。从2015年开始,以县为单位建立面向贫困村、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担保平台,贫困村小额信用贷款规模、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规模,每年增长100%;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生产的5万元以内的贷款,由财政贴息,市、县各分担50%。设立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和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担保、贴息等方式,激活和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

4、加大整合涉农资金投向扶贫工作力度。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发挥“各出一份力,共筑致富路”的聚集效应,整合所有涉农部门资金一起投向贫困村,使贫困村在较短时间内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5、加大资本资产收益扶贫投入力度。全面盘活贫困村集体资产,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等物权作价入股参与企业经营,最大限度地释放贫困村的资产潜能。建立贫困户抱团入股、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新机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改造,保护农民财产收益。按照自愿的原则,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实现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建立土地资产收益扶贫投入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秦军任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兆民,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忠,市政府副市长沈学军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襄阳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建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文新局、市旅游局、市移民局、市宗教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工商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妇联、市政协、市供销合作社、市扶贫办、市银监局、襄阳供电公司、人行襄阳分行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襄阳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沈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扶贫办负责,并设专职副主任1名。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比照成立领导小组。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市级负领导责任,县、乡负主体责任。

2、实行领导干部包保、示范责任制。南漳、保康、谷城3县“四大家”领导一人包保一个贫困村,确保“三年两大步”的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3、健全建强扶贫工作机构。县级扶贫办一律归口政府办,南漳、保康、谷城3县根据扶贫工作需要,配齐配强扶贫办工作力量;南河流域33个贫困乡镇一律配备扶贫专干。配备工作7月底全部到位。

(二)加快脱贫致富内源能力建设

1、加强扶贫村组织建设。2015年年底前,完成贫困村软弱涣散支部整顿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全部出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对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负总责。

2、加强贫困村脱贫致富能力建设。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党校、市卫计委、市民政局、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结合“雨露计划”的实施,从2015年9月开始,对346个贫困村重点培养“三个人”(培养一名乡村医生,培养一名致富开路人,培养一名村支部后备干部)。

(三)加强督导问责

1、切实做到赏罚分明。制定《襄阳市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考核办法》(附后),明确驻村帮扶责任和激励政策,促进各界人士积极广泛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实现帮扶长期化、制度化。

2、加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扶贫资金管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市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加强督查问责。对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行路线图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保证扶贫攻坚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每年对扶贫工作开展两次以上督办。把扶贫工作纳入驻村工作队机关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四)创新宣传方式,营造精准扶贫、脱贫的浓厚氛围

大力宣传中央、省、市扶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扶贫开发政策,深入开展学习文朝荣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广泛推广谷城县五山镇、保康县尧治河村、市政协办公室帮扶工作队的经验。教育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注重在精神状态上脱贫,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向贫困宣战,坚定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勇气;注重在致富能力上脱贫,培育内源增收能力,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注重在权利保障上脱贫,表达合法权利,提出合理诉求,提升扶贫攻坚效率;注重在增收渠道上脱贫,树立市场经济思维、特色发展思维,拓展增收致富门路,力争富得更快、生活得更好。

2016关于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

为了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及全省扶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加快贫困村脱贫奔小康步伐,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1236”扶贫攻坚行动,以“一个核心”和“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着力实现“六大突破”,全面构建“三位一体”扶贫工作格局,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劳务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保障、财政金融支撑,坚决打好扶贫攻坚这场硬仗,确保3年消除农村贫困、提前4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

(一)人均纯收入实现“两个翻番”。贫困村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到,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番,达到7000元以上;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翻番,力争达到12000元,贫困发生率控制在8%以下。

(二)13个贫困村实现“整村脱贫”。2013年,完成中川镇元山村、红玉村、北坪村,秦川镇榆川村4个贫困村的整村脱贫任务;,完成秦川镇振兴村、新园村、建新村、红星村、薛家铺村5个贫困村整村脱贫任务;2015年,完成秦川镇龙西村、新昌村、西昌村、东川村4个贫困村整村脱贫任务,与全市同步提前4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实现“三个保障”。到2015年,贫困村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95%以上;建制村标准化卫生室实现全覆盖;特困户危房得到全面改造,实现有住房、无危房。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1.农村道路。到2015年,54个建制村全部通沥青或水泥路,通畅率达到100%,并开通客运班车,确保实现农村公路全覆盖、农村客运网络全覆盖的目标。2.水利建设。结合区域特点和水源条件,大力发展“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增加农业有效灌溉面积,完成贫困村水源地和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到,饮水安全工程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90%以上,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3.危房改造。加大对贫困村危房改造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到2015年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所有贫困村特困农户无危房。

(二)大力培育富民产业深入挖掘贫困村发展潜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突出资源禀赋特色,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工程,力争到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的目标,农民从非农产业中获取的收入超过50%,初步建成种养加、产供销协调推进的多元富民产业体系。

1.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培育高原夏菜、玫瑰、文冠果、枸杞、红提葡萄、中药材等特色种养业,到,实现村村有技术先进、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能够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龙头企业,力争到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71%以上;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兴办多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到,产业化带动农户的比例达到45%以上,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比例达到40%以上,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达到年收入的一半以上。

2.乡村旅游产业。借助发展,大力发展田园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业,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消费,带动农村服务业发展,使乡村旅游产业成为带动农村脱贫致富的新亮点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增长点。从2013年起,大力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重点支持中川镇宗家梁村、芦井水村、西槽村、史喇口村、元山村发展农家乐,初步培育秦川镇、西岔镇农家乐,使服务业成为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

(三)加快发展劳务经济

1.加大劳务技能培训力度。针对贫困村不同年龄段和文化层次的劳动力,分类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从2013年起,每年对贫困村新增“两后生”进行2-3年学历性职业教育、对青壮年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争取在建立1所扶贫学校。到,实现新增“两后生”培训全覆盖、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能,至少有一人取得技能资质证书。

2.加大劳务输转力度。着力推进就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中介、就业后服务“四位一体化”发展,根据用工特点,推动劳务输出由体力型逐步向技能型转变,由分散短期输出向常年稳定输出转变,力争到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占年收入的50%以上。采取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使贫困村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打造知名劳务品牌。加强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劳务基地建设,打造知名劳务品牌,不断增强劳务经济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努力实现稳定就业、高层次就业。

(四)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水秦路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产业建设,加快湿地景观、绿地景观和环境质量改造提升,加快造林绿化向贫困村延伸和倾斜。认真落实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和重点公益林管护工程,全面落实市百万亩林业生态屏障工程,百万亩森林资源保护和百万亩林果业产业基地部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加大贫困村村道和村庄绿化,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13个贫困村村道和村庄绿化。

2.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结合市“百镇千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项目,推进“省门第一道”工程实施,加快村落民居改造提升步伐,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环境。认真落实市《关于全市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使农村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54个行政村建立垃圾清运机制,配备垃圾清运设施,实现垃圾清运有人管、有保障;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度。

(五)加强公共服务保障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入实施教育项目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程、劳动者技能提升工程、师资素质提升工程、人才资源支撑工程,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招聘有任职资格的大学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组织贫困村农村教师进修深造,选派优秀年轻教师到贫困乡镇所在学校开展1年以上的交流任教。到2015年,努力实现贫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贫困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

2.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加快贫困村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到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从开始,用2年时间对所有村医疗卫生人员轮训一遍,每年邀请市医疗专家到贫困乡村巡诊不少于2次,到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医疗优惠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逐年提高报销范围、比例和补助水平。在乡镇设立卫生专干,免费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推拿按摩技能培训纳入扶持范围。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优先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倾斜安排各类项目和资金。

3.加快公共文化建设。坚持公共文化资源向贫困村倾斜,扩大公共文化覆盖面。抓住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的机遇,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贫困村。完善、提升广播电视户户通设施和服务水平,保证长通久通。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送文化下乡、文化志愿服务、文化对口帮扶等活动。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所有贫困村建有标准文化活动室和综合性村民文化健身活动广场,广播电视户户通、通信信号基本覆盖。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贫困村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贫困人口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临时救助制度和外出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障跟进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做好分类施保,对保障对象中的重残、重病等扶贫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优先解决,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将贫困村符合条件的所有重度残疾儿童家庭纳入救助范围;依托学校、文化中心等场所,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幸福院建设。到,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农保和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生活标准逐步提高,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5.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挥各类流通组织优势,加强冷链建设、加工配送、产销对接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着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贫困群众实现增收。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逐步以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等方式,改造和建立标准化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加快形成为贫困村群众日常生活服务的零售网络。到,努力实现大型超市及配送中心覆盖到小城镇、农贸市场覆盖到重点乡镇,贫困村消费环境和便利化程度得到明显改善。

(六)加强财政金融支撑

1.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起,按当年各级财政财力增量,按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涉农部门每年投向农村的项目资金,用于13个扶贫村不能少于70%。增加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总量,增量每年20%以上,将农民负担比例由25%降到20%以下。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模式,把财政直接补贴的项目资金更多地转变为政策性贴息、担保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扶贫开发。建立统一的协调组织,运用市场机制,整合投向贫困村的各类资金。

2.强化金融支持和保障。支持引导各金融机构在贫困乡镇加快服务网点布局,到,实现金融机构对空白乡镇的全覆盖,新增存款可贷资金85%以上用于支持当地发展,形成覆盖所有贫困村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扶贫互助资金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推进双联惠农贷款、牛羊蔬菜产业贷款、妇女小额信贷、农耕文明贷款等工作,探索利用股权基金、资本市场开展融资。完善抵押担保、信用担保贷款机制,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确权进度,探索创新符合贫困群众实际的抵(质)押贷款品种。增加财政补贴额度,拓宽农业保险险种和承保覆盖面,增强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应对自然风险能力。加快扶贫对象信用评定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对贫困地区的税收扶持政策。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减免。企业在贫困村投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所得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前3年全免、后3年减半”的优惠。

(七)深入推进双联富民行动强化双联单位的扶贫职责,组织干部轮流驻村,帮助编制扶贫规划、培育富民产业、争取项目支持、协调金融贷款、组织技能培训,尽力帮助贫困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各联扶单位要帮助联扶村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整村脱贫规划》《富民产业发展规划》《村容村貌整治规划》《贫困户个人脱贫计划》“四规划一计划”工作,按照“八个全覆盖”和“五件实事”的要求,落实好年度帮扶任务。继续发挥社会力量,推进企业帮贫困村活动,积极引导鼓励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开展帮扶活动和爱心捐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乡镇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乡镇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扶贫攻坚责任、任务、资金、权力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对“1236”扶贫攻坚行动全面负责、精心实施,做到有计划、有资金、有项目、有措施、有检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的作用,扶贫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促落实工作,切实履行好协调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扶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积极争取省上和市上对口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乡镇和村要具体组织实施好整乡推进和整村推进的各项工作,脱贫任务重的乡镇要设立扶贫开发处或扶贫专干,专管专抓扶贫工作。

(二)强化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五大机制”,确保“1236”扶贫攻坚行动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逢提必下”机制。拟提拔干部原则上要有在督查、维稳信访、征地拆迁、重大项目、扶贫双联等一线工作的经历。新考录和没有基层经历的公务员要全部安排到贫困乡、村挂职锻炼。二是村干部优化机制。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出一批有能力、会致富的带头人优化充实村级班子,换届后村党组织班子要达到“以36-50岁为主体,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干部达到7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干部达到15%以上,致富带头人达到60%以上”的结构要求,发挥农村优秀人才在发展产业、脱贫致富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条件允许下,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到贫困村挂职。

三是人才保障机制。在范围内整合技术人才资源,定期选派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的专家、技术骨干赴贫困乡镇开展对口帮扶和技能培训。

四是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定期监测评估贫困状况,做到底数清楚、扶持精准,动态管理、有进有出,为分类施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是激励机制。鼓励贫困地区早日“减贫摘帽”,实行“摘帽”绩效与考评挂钩。对提前“摘帽”的乡镇,原有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对提前“摘帽”的乡镇领导班子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三)强化监督考核。扶贫领导小组要强化督查,采取“不打招呼、直接入村进户”的方式,不定期对乡镇、行业部门、联扶单位的扶贫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发督办函,并将督办落实情况记录在案,与年终考核结果一并作为班子配备、工作评议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市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加大扶贫工作考核力度。对没有完成整村脱贫任务的乡镇,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职务调整或免职。对没有完成脱贫任务的行业部门、联扶单位负责人也要进行问责。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强化审计、监察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管责任,每年进行专项审计和随机抽查,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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