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篇

思而思学网 2024-01-12 14:06:26

 农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和《关于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X市办发〔201X〕X号)文件要求,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X州是农业大市,贫困村大多地处丘陵山区,发展农业产业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扶贫立足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禀赋和生产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通过3?5年的努力,进一步培植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使70%的贫困村加快培育发展能带动贫困户脱贫、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产业,基本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支持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发展,使70%的有产业发展愿望、有一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

二、产业选择

(一)产业选择的原则

1、坚持主导与特色相结合。围绕所在县域、乡域已形成的优势主导产业,确定产业发展重点。也可以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条件,选择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高的特色产业。

2、坚持长效与短平相结合。既注重培育投资少、见效快的产业项目,又要兼顾发展果树、茶叶等周期较长、长期受益的产业。

3、坚持种养与经销相结合。在引导贫困户扩大种养规模、发展种养业的同时,因地因户制宜,支持有条件的家庭从事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电商等产业。

(二)产业发展的重点

1、高效经作产业。按照适销对路、品种优良的原则,引导贫困村合理确定主栽品种,大力发展蔬菜、茶叶、白莲、烟叶等特色经作种植,脐橙、油茶产业扶贫专项方案另发,培植壮大一批产业专业村。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连片规模种植,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大户带动、加入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扶持贫困户直接发展高效经作产业。

2、优势畜禽产业。按照可养区、限养区、禁养区“三区”规划,确定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发展牛羊、家禽、生猪等优势畜禽产业。发挥各类农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采用“公司+农户”、封闭式委托养殖等模式,扶持贫困户从事一定规模的生猪养殖。鼓励推广生猪土法低成本养殖技术,扶持贫困户养殖黑猪、藏香猪等特色生猪品种。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肉牛、山羊产业,注重扶持一些贫困户适度扩大黄母牛养殖。通过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家禽养殖。

3、特色水产产业。大力发展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常规水产养殖,积极发展鳗鱼、鲟鱼、生态甲鱼、刺?、斑点叉尾?、棘胸蛙、泥鳅等特色水产养殖。对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好的贫困村,积极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发展家庭渔场。充分发挥X南气候、生态、水质等优势,培育种苗繁育大户,吸纳带动贫困户参与水产苗种养殖。

4、休闲观光农业。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挖掘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积极创办农家乐、QQ农场、美丽田园等休闲农业业态。鼓励城区附近、郊区、景区周边的贫困村、贫困户建设优质蔬菜等配套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发展农事体验园、采摘垂钓园。引导贫困户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实现游购娱吃住行多环节获利增收。

5、农产品流通业。引导有能力的贫困户直接从事农产品经销、电子商务和种养相关配套产业。支持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产销衔接模式,推动与种养基地、贫困户形成稳固的购销关系。

6、农业品产地加工业。引导贫困户发展分级分类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现优质优价。鼓励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发展规模农产品的烘干、储藏、包装,引导发展精深加工,实现多层次转化增值。

7、高效林业产业。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新造速生丰产林、短轮伐期用材林、珍贵树种以及毛竹丰产林。积极培育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果、林茶、林粮、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林禽、林驯繁、林蜂等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主要种植桂花、红豆杉、罗汉松、梅花、茶花等。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水源涵养林、乡村生态风景林、长珠防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改善生态环境。

(三)帮助选准产业

1、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结对帮扶单位及工作队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意愿,帮助选择好能够带动覆盖多数贫困户的主导产业,于6月底前制定出农业产业发展方案,明确具体产业以及产业布局、规模、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措施等。

2、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干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选准产业项目;引导没有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流转、入社托管、作价入股,参与产业发展,从中获得收益。

三、政策措施

(一)扶持政策

1、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对开发扩大蔬菜、茶叶等基地,具有一定种养规模,辐射带动贫困户较多的贫困村,倾斜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类型、规模等,在贷款、贴息、种苗补助、综合奖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

2、鼓励贫困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形式与其他农户组建合作社,按规定分红。在贫困农户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流入方优先流转贫困农户的土地。对流转其它农户土地的贫困户和对流转贫困农户土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符合补助标准的,在享受流转一般农户土地补助的同时,增加50元/亩的补助。

3、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实现就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可优先享受“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对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并且按贷款金额3%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省级龙头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农业产业化项目;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市级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对带动辐射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4、积极鼓励贫困农户以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各种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林地、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农业企业。鼓励贫困农户组建、加入各种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鼓励贫困户与其它农户合作,实行联户经营。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到农(林)企业就业。鼓励贫困农户与企业合作发展产业。

5、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市级以上涉农项目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安排。

(二)扶持措施

1、加强农业技术培训。以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重点,分类别开展“联合”、“订单”、“定向”培训。加强扶贫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畜禽、渔业、水稻、经作、观光农业等市、县级产业专家库。创新技术服务方式,采取“科技特派团”、“特派员制度”、“结队帮扶”等形式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

2、做好市场信息服务。分层次建立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手机信息或QQ群服务平台,及时、精准推送农时农事、价格行情、农产品市场信息等,优先为贫困户在X州三农网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积极牵线搭桥,引导推动贫困村参与农展会、网上销售、农超对接等各类平台,多种形式促进产销对接。

3、构建利益链接机制。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适合的经营主体使特色产业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工商资本进入产前、产后环节,把农村生产领域更多地留给贫困户。让农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或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形成购销关系稳固、利益联结紧密的联结机制。

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探索对贫困村、贫困户技术帮扶的新模式,依托传统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借助社会性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技术帮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扶贫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抓好政策落实。市扶贫领导小组制订产业扶贫的具体扶助政策和产业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挪用、套用资金。市、县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利用标语、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宣传一批典型,营造齐力抓好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绩效考核。县、乡两级分别将农业产业扶贫纳入对乡、村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情况纳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推动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农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落实好20xx年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促进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加快贫困户的自力更生能力,根据《博州农机局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博州农机发〔20xx〕13号精神,结合博乐市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博乐市农机局根据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使全市更多农牧民收益,通过实施农机精准扶贫国家购置补贴政策,通过减免贫困农牧民拖拉机和收获机械50%驾驶培训费,减免贫困农牧民农业机械检审验费用,从而充分调动和保护贫困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推进贫困户思想认识的转变,促进农机装备进万家,切实保障贫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二、资金分配

根据博乐市农牧业生产现状,本着向重点乡镇倾斜的原则,通过综合考虑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和各乡镇(场)的贫困户的数量、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农户购买实力等因素,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中设立扶贫购置补贴资金200万元,特将补贴资金分配如下:青得里乡50万元、小营盘镇35万元,乌图布拉格镇30万元、阿热勒托海牧场30万元、达勒特镇25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25万元。

三、组织保障

鉴于工作需要,成立博乐市农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喜 市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杨少华 市农机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成 员:韩用强 市农机局副局长

艾克帕尔 市农机局副局长

阿迪力 •艾拜 青得里乡副乡长

孟克布音 小营盘镇党委委员

才•巴塔 阿热勒托海牧场党委委员

魏 松 乌图布拉格镇副镇长

范浩中 贝林哈日莫墩乡副乡长

丁宝军 达勒特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机局业务办、市财政局农财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审核监督、项目资金拨付。下设乡镇场项目具体实施操作人员:青得里乡努尔克孜,小营盘镇苏亚,阿热勒托海牧场库尔曼艾力,乌图布拉格镇苏优丽,贝林哈日莫墩乡阿热帕提,达勒特镇居萍、马溶。

四、精准扶贫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确定

一是购机户必须是民政局在册的贫困户,实施贫困户购买意向小型实用农机具的,优先安排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扶贫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做到应补尽补。二是乡镇(场)按精准扶贫国家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贫困户购买小型实用先进农机具的资格审核等工作,补贴政策严格按照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层层落实到责任人上,不得出现冒领、顶替、套取等情况,要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切实加大购机后技术培训服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五、操作程序

全市精准扶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办法。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机发〔20xx〕2号)的要求,做好贫困农民自主购机、补贴申请、补贴对象确定、公示、确认、机具核实、资金兑付等环节工作。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1. 各乡镇场应安排农机站或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受理上报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资格、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对核实(不是贫困户或者与其他人合伙购机的不予考虑),依照博乐市年度实施方案及分配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集体研究,等额等量确定补贴对象。

2.精准扶贫对象在享受《博乐市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范围以外可放宽到小型农机具,除了对额度少、需求多的机械可采取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享受“应补尽补”机具类型可直接确定为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行车证)、农商行卡等资料在各乡镇场填写申请补贴《审批表》并注明贫困户说明。

3. 各乡镇场政府要在本级阳光农廉网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将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咨询、投诉受理电话,确定的补贴对象和单机补贴额度等情况通过网络及在村委会张榜等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同时公布乡镇场农机、纪检办及市农机、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市农机局审核。

4. 市农机局对各乡镇场上报的贫困补贴对象名单、补贴机具及额度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乡镇场重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购置的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后方可在乡镇场政府指定部门办理购置补贴信息采集和录入手续,最后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会同市财政局填写审批意见后,将补贴款通过农商行发放至补贴对象农商行卡内。

六、机具购买

1. 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在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

2. 补贴对象一般应于30日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择购机。所选择的经销商须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确定其经销该产品资格(可在新疆农机网上查询,网址:

3. 农机经销商需向补贴对象出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七、机具核实

各乡镇场农机站会同村委会、纪检办、财政所及市农机局市场监管办、财政局农财办组成联合市、乡两级核实组,分期分批现场逐台核实补贴对象所购机具情况,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实际购机与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并将核实情况填入《审批表》机具核实栏中,填写核实结论,经核实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字,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各乡镇场审核后,将购置机具核实情况在乡镇场及村委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八个不得”以及自治区“八个严禁”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管。市农机局、财政局要强化督导检查,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报送州农机局、财政局。

市农机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管理,规范其供货及售后服务行为,推行规范的农机供销合同文本;加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价格监控,农机产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杜绝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行为。对发生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及时报告自治州农机局;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按规定上报并取消补贴资格。要加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的监控,建立质量监管责任机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调查;对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案件,成立快速处理应急小组,确保重大质量投诉协调处理迅速到位,提高质量纠纷协调处理时效性。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要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博乐市人民政府纠风投诉举报电话:2277114,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电话:2267821)。对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进行实名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价格虚高、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案件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市农机局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州农机主管部门。

对农民联合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及经销、生产企业采取骗补套补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九、总结及资料整理

各乡镇场要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精准扶贫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农机局业务办。同时做好精准扶贫信息宣传及报送工作。乡镇场项目工作人员在项目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市农机局要做好农机局精准扶贫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做好实施情况统计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向市政府和州农机局报送精准扶贫实施进度、工作总结及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十、住村工作组帮扶工作重点

根据《20xx年度自治州开展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州、市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博乐市农机局进驻市青得里乡塔布勒村开展“访惠聚”的工作。首先,通过将住村人员编排分组,通过节庆期间开展对村内贫困人员的入户走访,为贫困群众送温暖,了解群众所想所盼。其次,春耕期间积极协调配合村委帮助村民联系贷款及农用机械,对落后农业机械进行改装,保证村队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三,通过入户走访积极宣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年轻有能力的村民参加农机驾驶员的操作培训,通过学技能,开拓就业渠道,投身农机作业服务,为脱贫增收找路子,转变贫困户思想上的认识,为贫困户提供具体的办法,让贫困群众了解党的惠农政策,感受到党的温暖。第四,按照我局脱贫计划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明确帮扶人员工作责任,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不断加强对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的教育转化工作。第五,通过成立青年服务队,解决群众的困难,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理顺群众情绪,以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前提,以提高村民的收入,搞好村上的经济建设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人心,促进各族群众团结和谐、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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