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扶贫日活动情况一】
【导语】在“10.17” 第三个扶贫日(即第24个国际贫困日)到来之际,我国多个地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带头弘扬扶贫济困、友爱互助的优良传统,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扶贫开发的伟大事业中来!
【开展扶贫日活动情况一】
10月16日,元阳法院响应县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号召,举行对扶贫挂钩联系乡镇困难群众的捐款活动。捐款活动上,元阳法院广大干警积极发扬互帮互助,扶贫助困的光荣传统,积极踊跃参加到捐款活动中来,此次捐款活动共筹得捐款合计5500元,为我县扶贫攻坚工作贡献法院人的一份力量,为贫困群众献上了一份爱心。
10月19日,受院党组的委托和指派,由元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济安带队,专程赶往本次捐款活动对口帮扶乡镇逢春岭乡逢春岭村委会,把捐款转交到了该村委会11户子女正在上学急需帮助的群众手中,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10月19日,元阳法院院长李永明赶往新街镇芭蕉岭村、团结村、爱村三个村委会,看望走访个人挂钩的5户贫困户,并每户发放一桶油和一袋米。在贫困户家中,李院长和贫困村民促膝长谈,了解他们困难所在,鼓励他们转变观念,积极面对困难,从政策扶持、各方帮扶、自身努力等多方面发力,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据了解,元阳法院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到我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当中。一是落实县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定点帮扶任务。二是对困难群众定点帮扶,干警个人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积极组织爱心捐赠、义务劳动等活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开展扶贫日活动情况二】
10月16日,元阳法院响应县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号召,举行对扶贫挂钩联系乡镇困难群众的捐款活动。捐款活动上,元阳法院广大干警积极发扬互帮互助,扶贫助困的光荣传统,积极踊跃参加到捐款活动中来,此次捐款活动共筹得捐款合计5500元,为我县扶贫攻坚工作贡献法院人的一份力量,为贫困群众献上了一份爱心。
10月19日,受院党组的委托和指派,由元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济安带队,专程赶往本次捐款活动对口帮扶乡镇逢春岭乡逢春岭村委会,把捐款转交到了该村委会11户子女正在上学急需帮助的群众手中,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10月19日,元阳法院院长李永明赶往新街镇芭蕉岭村、团结村、爱村三个村委会,看望走访个人挂钩的5户贫困户,并每户发放一桶油和一袋米。在贫困户家中,李院长和贫困村民促膝长谈,了解他们困难所在,鼓励他们转变观念,积极面对困难,从政策扶持、各方帮扶、自身努力等多方面发力,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据了解,元阳法院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到我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当中。一是落实县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定点帮扶任务。二是对困难群众定点帮扶,干警个人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积极组织爱心捐赠、义务劳动等活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延伸--关于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双联单位:
今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三个扶贫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把扶贫日活动开展好,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双联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宣传及广电部门要派骨干力量,在扶贫日期间,深入贫困乡村集中报道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典型事例,发挥正能量,在全县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导向。
二、 全县双联干部在扶贫日期间,按市上安排,要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走进贫困户,助困解忧愁”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宣传党的惠农政策,二是听取群众诉求及意见建议,三是落实帮扶项目及扶贫产业,四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五是与贫困群众一起收听收看扶贫日活动系列报道。
三、 全县各单位、各行各业,在扶贫日期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用微信、微博和网络平台宣传康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和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
四、 各乡镇要将“1+17”、“1+19”、“1+20”文件精神及时送到各村和双联干部手中,将精准扶贫《宣传画册》和《简明读本》及时发放到各级干部和贫困户手中,在贫困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和扶贫济困活动。
五、 县扶贫办要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与今天上午(10月16日10:00时)组织职工收听收看北京举办的《2015年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幕式和的主旨演讲》,并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开展讨论。
六、 包乡镇县级领导在扶贫日期间,要深入所包乡镇和贫困村、贫困户,督查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与贫困村干部群众共同开展活动。
七、 各单位、各乡镇要将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19日前报县委宣传部、双联办和县扶贫办,宣传部要及时开展宣传报道,双联办、扶贫办要将全县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搜集、归纳、整理,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双联、扶贫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