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地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三项建设”,着力抓好今年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毕地安办〔2011〕8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主题,明确要求,整体推进
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贴近实际、适应发展、达到创新的原则,做到丰富内容、形式多样、富有实效。深入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不断推进企业、社区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进程,全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好地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的进程。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县上下同时开展。6月13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咨询日,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13日(星期日)在水西广场开展。
三、活动主题
今年为全国第九个“六月安全月”活动,活动主题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四、组织保障
主办单位:县安委会。
承办单位:县安委办。
成立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祝朝靖(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宋文胜(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王 军(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各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安委办),宋文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协调、督促指导及相关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五、活动形式
(一)4月30日前将县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举办的全县大型活动内容以县安委办文件下发至各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
1.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安全生产知识抢答赛;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2.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安全生产文艺调演;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文广局、青龙煤矿及黔西电厂。
3.积极组织参加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演讲比赛。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二)5月7日,县安委会将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工作。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三)5月30日前,县政府分管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讲话。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电视台。
(四)6月1日前,要求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宣传栏(展板)及张贴安全宣传标语等,并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6月1日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单位所在地设置固定、永久性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栏。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6月8日前,县安监局配合在贵毕路入口喷绘1幅以上大型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广告。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城管局。
(七)6月9日前,县安监局在莲城大道、水西大道、行政中心广场、客车站广场等插100面有安全宣传标语的刀旗。同时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在行政办公中心及水西广场等悬挂安全生产宣传空飘10个,设置拱门2个。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及有关单位。
(八)6月13日,县安委办、县安监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上午9:00时在水西广场进行安全宣传咨询,县有关领导作重要讲话,届时,有关单位发放相关安全宣传资料,并开展安全谜语竞猜等活动。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及安委会成员单位。
(九)6月1日至30日,县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标语。并制作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报道。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电视台。
(十)6月8日前,县安监局提供安全生产信息短信条目,由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手机用户普发短信。
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十一)6月1至30日,结合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继续深入巩固大检查成果,由县安委办制定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六月安全月活动期间大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月12日由县消防大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现场火灾扑救、逃生及突发性事件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
六、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加强领导,提早谋划,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务求实效。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能,以“安全发展”为指导,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作方针,形成联合执法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严格执法,综合治理。要采取积极措施,使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强有力地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及时采编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披露和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使“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活动信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已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5月10日之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7月2日之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县安委办(电话:,传真:;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