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脱贫攻坚心得体会【优秀】

思而思学网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的本质要求。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2017基础脱贫攻坚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2017基础脱贫攻坚心得体会1】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扶贫开发工作在精准扶贫、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各部门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总体上是合法合规的,也得到了群众普遍认同和拥护;但同时,也有少数地方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按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造成了严重损失,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一、 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当前的扶贫工作,不难发现,扶贫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或多或少存在以下这些问题:

第一,项目申报各自为政,扶贫资金到位不及时。一是项目申报无头绪,没有详细计划。由于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一般都是由各部门自行研究确定,并按各自渠道逐级向上申报,然后资金再自上而下逐级拨付;由于计划下达迟,资金到位晚,影响扶贫项目的正常实施;二是擅自调整计划项目。扶贫项目计划是指令计划,一经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应严格执行。但一些地方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仓促或项目论证不充分;同时,又缺乏综合统筹平台和协调机构来进行平衡,一旦资金到手则以种种理由自行改变项目计划,从而影响了扶贫整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二,资金管理政出多门,难以统一监管调度。上级部门对基层单位申报的扶贫项目进行批复后,原则上是不允许地方随意调整变动的;同时,为了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各部门对各类扶贫项目从资金申报、下达、实施、管理等环节上,执行的是所对应的上级部门政策规定,难以统一调度和监管。

第三,监督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各级管理部门;较多,帮扶资金安排的渠道和项目种类众多,资金使用范围广、管理层级复杂,监督管理难免顾此失彼,对扶贫资金监督不到位。一是资金挪用。一些地方没有充分认识到扶贫资金“政治资金”的特殊性,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个别地方甚至挪用金额较大;一些单位挤占扶贫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挪用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还有的出借扶贫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二是资金滞留。普遍存在资金滞留现象,有的地方滞留金额较大,滞留时间较长,造成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很不充分;三是管理形式杂乱。有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有的则通过单位财户自行安排,混淆了与其他资金的界限,一些单位白条抵库、收支核算不及时、财务不清;差帐、错帐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财务执行不严格。少数人以身试法,贪污私分扶贫资金。有的违规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贴息,有的借扶贫工程项目骗取扶贫资金,有的甚至在资金分配和使用中以权谋私,贪污私分,收受贿赂。

第四,制度建设明显缺失,资金整合效果不理想。由于制度建设滞后,部门利益至上,造成资金整合比较难,从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产生上述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是法纪观念淡薄,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经济发展滞后,财政困难导致占用和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扶贫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四是基层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差,导致会计核算不合规,帐务管理比较混乱;五是干部任用机制上存在偏差,没有将专项资金审计纳入对干部的任前考察范围。

二、建议和对策

为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个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正确把握扶贫资金的政策性。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这是扶贫工作的一项重大政策,也是提高扶贫投入效益的首要问题。扶贫投入效益既包括经济效益,更要体现扶贫效益,扶贫效益既要体现扶贫资金投入以后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扶持的程度及解决温饱问题的效果,还要让扶贫资金的投入从根本上体现贫困农民的利益,要真正瞄准“贫困”对象,切切实实使贫困农民脱贫致富。事实上,中央每年安排数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贫困地区并实施扶贫开发,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贫困农民有一个起码的生存环境条件,切实解决吃饱穿暖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扶贫资金是一种“救命钱”,是专门救助贫困农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救命钱”,因此扶贫资金必须用于扶贫,必须瞄准扶持最贫困的乡村和贫困农民。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是安排扶贫资金投向的总原则,不能以任何借口偏离或干扰这个总政策和总原则。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责任性。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管理好、使用好扶贫资金,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贯彻“为民务实清廉”方针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条规的学习宣传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的观念,做到警钟长鸣。

三要加强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一方面要创新制度管理,制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实行扶贫资金的报帐制管理;广泛推行扶贫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告制;对投资额度较大的扶贫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需要量较大的大宗扶贫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质量;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此基础上,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要坚持“四专”原则。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帐、专账核算。二是要严格公示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群众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严格拨款制度。坚决按项目实施合同书实施项目管理,按工程实施形象进度和规定程序、规定数额,凭合法手续分期拨款。四是要强化报账制度。全面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专户,推行县、乡、村三级,扶贫办与财政局两家共同参与“三级两部门会审”报账制,坚持凭合法票据报账。五是要强化全程追踪。坚持项目责任制、分片包干制、过程跟踪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严防扶贫资金流失。

四要强化监督,强化扶贫资金良性运行的保障性。一是纪检、监察 、审计等职能部门应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控;扶贫主管部门要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严密监督。二是人大、政协也要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三是要依法行政,透明行政,定期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要在考察任用干部前先行对其进行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即取消其任用资格。五是要督促、指导贫困村广开民主监督渠道,让老百姓对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要严肃惩处,强化扶贫资金法纪规定的严肃性。要坚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四不准”规定,严惩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贪污、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擅自将扶贫资金调项和提高扶贫资金利率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2017基础脱贫攻坚心得体会2】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中央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目标,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就是积极探索和创新扶贫模式,打造“输血式扶贫+造血式攻坚”的扶贫机制,调动帮扶户的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具体几点思考如下:

一、精准扶贫的思想要由浅变深,在统筹谋划上精准用力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宏伟目标,贯彻中央“四个全面”,落实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的现实需要。精准扶贫包括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其核心要义就是精准化理念,要求将精准化理念作为扶贫工作的基本理念,贯穿于扶贫工作的全过程。要紧紧围绕扶贫工作精准化理念,深入实施“644”脱贫攻坚体系,即“六项措施、四项机制、四个保障”,狠抓各项措施落实。2020年稳步实现消除绝对贫困,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检测指标,努力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

二、精准扶贫的力量要由弱变强,在强化领导上精准聚力

为了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要成立由党委第一*及机关各科(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强化四“严”保障机制,通过工作力量的进一步充实,形成“上下衔接、协调联动、聚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开展党员干部帮扶结对行动,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责任单位和帮扶人。要以切实提高贫困户的生活水平、减少贫困户数量为主要扶贫工作考核指标,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和问责机制。做到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三、精准扶贫的标准要由低到高,在夯实基础上精准着力

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首要流程,要求防止目标偏移,保证瞄准扶贫对象,是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基础。要严把帮扶户确定关,由基层单位专人负责入户调查,甄别帮扶对象基本情况,调查后的结果在管理区及作业站进行公示后,结果上报至脱贫攻坚办公室,确保帮扶对象是“真贫困”。要按照帮扶户有无劳动能力、是否可扶持进行分类,建立精准扶贫档案。档案“一户一档”,详细记录帮扶户的基本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帮扶措施、帮扶效果等信息。并且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保证资料的实效性、真实性,确保“扶真贫”。要注重措施实效,结合入户调查的实际情况,为帮扶户量身定制帮扶措施,打造“输血式扶贫+造血式攻坚”相结合的扶贫机制,做到“一户一策、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真扶贫”。

四、精准扶贫的措施要由粗变细,在推动落实上精准发力

精准扶贫就是要求实施精细化的扶贫方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在于措施细不细、实不实。要提高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就必须做到全方位帮扶和全过程监管,要注重措施实效,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1、政策制定。要通过《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建立“644”脱贫攻坚体系,即六项措施、四项机制、四个保障。完善和建立最低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生活救助、残疾人救助等机制,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在产业扶贫方面,要发挥资源优势,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最大力度的扶持。

2、帮扶结对。要发动所有在职党员干部开展“一帮一”、“多帮一”共同富裕行动,每户贫困户均有基层单位和机关科室两名党员干部做为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必须入户对接,摸清贫困户的基本情况,量身定制帮扶措施,宣传扶贫政策,调动贫困户自身发展积极性,提升贫困户脱贫信心。要建立常态走访机制,帮扶干部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帮扶户,了解和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要通过帮扶手册记录帮扶对象基本信息、帮扶措施、帮扶走访日志、脱贫计划等内容。

3、项目帮扶。要调动贫困户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现自主脱贫,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可以通过产业项目建设实践脱贫帮扶,开展长短期结合的产业项目帮扶,调动帮扶户自我发展能力,制定《创新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通过发放共同富裕贷款,可以帮扶困难家庭发展水稻种植,杂粮、棚菜、马玲薯、食用菌等特色种植,养殖乌鸡、生猪、奶牛、绵羊等中长期、短期项目。各类小产业的发展,使短期完成脱贫与促进贫困户稳定、长效增收相结合,确保困难职工实现脱贫致富,不返贫。

4、就业扶持。一是要对有劳动力但缺乏技能的贫困户,充分利用再就业培训等开展引导性培训,全部实行免费技能创业等各类培训;二是对有劳动能力没有就业渠道的贫困户,由所在单位及帮扶责任人负责为帮扶户推荐适宜就业岗位,力争让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务工;三是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解决贫困家庭就业;四是设立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对有创业想法,肯干实干的贫困户,经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认可给予资金支持,鼓励贫困户自主创业。

五、精准扶贫的方式要推陈出新,在帮扶模式上精准合力

贫困群众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成员,没有贫困群众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党委政府的应尽之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委政府单打独斗不行,各行各业各自为战也不行。必须要加强统筹、转变思路、形成合力。努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做到长短结合、点面结合、主次结合,使扶贫资源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更好体现扶贫的社会性、底线性、公平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凝聚强大社会合力。要创新精准扶贫帮扶模式,号召全社会合力共建,积极动员私营企业主、社会团体、在外地的本籍成功人士等社会力量捐资,共同参与扶贫开发。为贫困群众各尽所能、伸出援手,结对子、想点子、捐善款、当义教,献一片爱心,点一盏希望,举全社会之力,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奔向小康!

六、各级干部的作风要由虚变实,在考核考评上精准加力

要把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用扶真贫、真扶贫的具体行动来检验落实“三严三实”的实际成效。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地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地区党委要和领导干部、各基层单位签订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党员干部包区、站、户的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重大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安排,研究决定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产业项目争取、资金安排、政策落地等重大事项;做到一季度一例会,及时研究和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脱贫攻坚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精准考核是保证“脱贫成效精准”的必要手段,及时对政策实施后的扶贫效果进行评估。把提高贫困户的生活水平、减少贫困户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和问责机制。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的本质要求。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支持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当前我国扶贫脱贫已进入攻坚克难的重要阶段,不能再继续“灌水式”的传统扶贫模式,必须确保如期脱贫、杜绝返贫,因此需要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促使贫困地区整体脱贫、全面脱贫。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