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及录取方式
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在提前批填报已参加考试的招生学校志愿,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志愿。录取时,分别划定各所招生学校不同报考类别的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的特长生,再按其特长生考试成绩、招生学校的招生名额依次择优进行录取。已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则自动转到下一批次录取。
被录取的特长生,高中阶段只能就读相应的专业班。
6.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对于获得A类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300分;对于获得B类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400 分。对于获得A类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350分;对于获得B类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450 分。
录取时,可依据上述原则,适当降低学业考试成绩要求进行录取,具体由招生学校在招生方案中明确规定。
(二)艺术、信息技术、科技类
1.招生项目
包括艺术(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信息技术、科技类:科技创新(包括研究性学习、项目制作或发明创造)、机器人、海陆空模型。
2.报考资格
(1)艺术类
在初中阶段获市、镇街级、市直属学校校级以上竞赛奖励者。
(2)信息技术类
在初中阶段获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联赛(NOIP)初赛市三等奖或复赛广东赛区三等奖以上者;获广东省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省三等奖以上者;获广东省信息学奥林匹克重点中学邀请赛省三等奖以上者。
(3)科技类
在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组织的科技类竞赛中获得以下奖励的考生:科技创新(包括研究性学习、项目制作或发明创造)获市二等奖及以上,或成功申请国家专利;机器人、海陆空模型获得市一等奖。
3.报考流程
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先按报考类别填写好《报名登记表》交在读学校。在读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登记表》中“在读学校审查意见”栏加具“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在读学校收齐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将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分报考类别填写好《获推荐资格考生汇总表》,连同考生的《报名登记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于5月16日上交到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安排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特长生考试。
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的特长生,申报多所学校的,视为弃权;每位考生特长生项目不可兼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参加测试,选择多项测试的,视为弃权;网上报名的学校和项目必须与市中招办审核同意的学校和项目一致,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4.考试方式
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科技类特长生由市中招办举行全市统一考试,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全市统一组织的特长生考试艺术、科技类考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9:00开始,时间约半天,考试地点为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地址:寮步镇文昌路6号,松山湖大道旁)。信息技术类考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8:30开始,时间半天,考试地点为东莞外国语学校(地址:寮步横坑)。各初中学校应按项目类别分别指派一名教师作为领队,并统一组织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后公布考生的特长生考试成绩。
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科技类特长的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5.填报志愿及录取
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在提前批填报已参加考试的招生学校志愿,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志愿。录取时,分别划定各所招生学校不同报考类别的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的特长生,再按其特长生考试成绩、招生学校的招生名额依次择优进行录取。已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则自动转到下一批次录取。
被录取的特长生,高中阶段只能就读相应的专业班。
6.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对于获得艺术、信息技术、科技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0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480分。对于获得艺术、信息技术、科技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5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5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