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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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为大力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贯彻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安政[2014]1号)精神,日前,市政府出台《安阳市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并印发至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

我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是,至2017年,以完成已启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为重点,每年各区至少再启动一个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快全市棚户区改造进程,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努力使我市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一),各区集中精力推进已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完成11个棚户区改造拆迁和开工建设17个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1.文峰区:完成汪家店、聂村一期、南大街片区一期改造拆迁;开工建设宝莲寺镇东风村、小营村、黎元村改造安置住房。

2.北关区:完成小营村、东苏家村和人民大道中段一期改造拆迁。

3.殷都区:完成南辛庄村、范家庄村改造拆迁;开工建设戚家庄村、郝家桥村、大庄村、山东大院改造安置住房。

4.龙安区:完成汽修厂片区、侯家庄一期、于家庄一期改造拆迁;开工建设老六庄村、四府坟村、轴承厂片区、汽修厂片区改造安置住房。

5.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工建设东羊店组团、郭路组团、瓦亭社区、雷市庄村、文兰市庄村改造安置住房。

6.高新区:完成郭吴村一期安置住房建设。

(二)2015年完成15个棚户区改造拆迁。

1.文峰区:完成聂村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二期拆迁,完成宝莲寺镇东风村、小营村、黎元村改造一期、南大街片区、光明社区一期、大营村改造拆迁。

2.北关区:完成红旗渠广场东北角一期、西苏家村(鲍家堂)改造拆迁;完成西苏家村(鲍家堂)改造安置住房建设。

3.殷都区:完成大庄村、山东大院改造拆迁;开工建设安钢一、二生活片区安置住房。

4.龙安区:完成老六庄村一期、四府坟村一期改造拆迁;完成老六庄村一期、四府坟村一期、轴承厂片区、汽修厂片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建设。 

5.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完成东羊店组团、郭路组团、瓦亭社区、雷市庄村、文兰市庄村改造安置住房建设主体工程。

6.高新区:完成中所屯村、许吴村三期改造拆迁;完成前定龙村改造安置住房建设。

(三)完成21个棚户区改造拆迁。

1.文峰区:完成后张村、聂村旧村全部拆迁,完成宝莲寺镇东风村、小营村、梨元村改造安置住房建设。

2.北关区:完成人民大道中段二期和戏院街南区改造拆迁;完成人民大道中段改造安置住房建设。

3.殷都区:完成安钢一生活区、二生活区一期、隆昌社区、文源社区、幸福社区改造整体拆迁;完成大庄村、山东大院改造安置住房建设。

4.龙安区:完成老六庄村、四府坟村、于家庄和侯家庄改造整体拆迁;完成老六庄、四府坟村二期安置住房主体工程建设。

5.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完成东羊店组团、郭路组团、瓦亭社区、雷市庄村、文兰市庄村安置住房建设和一期拆迁。

6.高新区:完成郭吴村一期、前定龙村一期和张七里村一期改造拆迁。

(四)2017年完成上述已明确为市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工程,新启动项目按确定的时间节点推进。

(五)各县(市)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为列入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的项目,严格按照省定开竣工时间节点推进。各县(市)每年至少启动一个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 市政府还在《安阳市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用地支持、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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