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神头街道办事处司马泊村的农民,现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刘大春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聚敛钱财,欺压百姓等违法犯罪行为控告如下:
一、 动警察抢夺农民耕地出卖
刘大春靠着在朔州市的公、检、法有人“撑腰”,在2010年5月20日伙同神头街道办事处常武权(当时任主任)带领警察(神头电厂派出所所长蔚俊亲自率领该所的刑警、民警及市公安局的防暴警)和黑社会人员100多人冲进司马泊村名叫西疙洞的青苗地内,指挥装载机将村民辛辛苦苦种植起来的100多亩青苗连同机井、防渗渠道一起铲毁(附照片)卖给开发商建楼。
二、 大量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
刘大春不仅将神头电厂主干道(2010年在其黑后台运作下将其更名为神电友谊路)两侧的我村集体所有的200多亩土地非法倒卖给朔州森杰房地产开发公司建商品搂出售,还将村啤酒厂的150多亩村集体所有土地卖给北京燕京啤酒厂。村东十多亩耕地及数十亩草地卖给市水务局,其自家门前6亩多土地卖给个人建住房,村啤酒厂西15亩耕地出租给开发商倾倒了建筑垃圾……,就这样,上亿元的卖地款被刘大春非法侵吞。
三、 刘大春犯法,政府官员支持
司马泊村是一个共有1377户、4729人、耕地面积只有900亩、人居耕地只有0.186亩的村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即使国家建设征用人均耕地不足一亩村庄的耕地,不管占地多少,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然而就在2010年5月13日,刘大春竟炮制了一份“征地通知”下发给村民,称“经村委会研究决定”要“征用”村民的土地。众所周知,只有人民政府才有征收土地的资格。村委会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职责是经营管理本村集体所有土地,村委会是土地发包方,村民是土地承包方,村委会和村民之间根本不存在“征用”和“被征用”的关系。然而就是这样荒唐的严重违法行为竟得到其上级神头街道办事处的支持、得到朔城区政府领导的支持。有村民不忿联合向市政府反映,结果刘大春的犯法行为至今无人过问,而反映问题的村民代表李茂清、刘增权二人却被神头电厂派出所非法拘留。
四、 倾倒大量垃圾、严重污染了首都北京市水资源
从上世纪的1993年开始,刘大春以其打手胡林、李建富的名义,以每年12万元的费用将司马泊村位于神头泉边的集体所有土地出租给神头电厂倾倒垃圾。这样每年大量工业及生活垃圾源源不断地倾倒在首都北京市的水源地桑干河的源头??神头泉,刘大春从中共获利上近百万元。2003年虽然国家拨巨款欲对其进行治理,但由于该垃圾场已被刘大春卖给个人建了住房,致使该垃圾场至今未得到治理,继续危害首都北京人民的身体健康。
五、破坏民族选举
2008年司马泊村委会换届选举,刘大春以其村党支部书记的特殊身份,利用手中的权力精心组织了一个三十多人的贿选班子,又是给发白面,又是发被褥衣服等,并把自己作为村委主任的独立候选人让人选举。而这些贿选物质竟是挪用民政局下发给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户的物品。
2011年司马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刘大春再次以村党支部的名义,以其手中窃取的权力违法任命了一个“选举委员会”,并把村会计王国福(其胞妹刘鲜玲丈夫的亲三姐夫)任命为司马泊村选举委员会主任,再次将自己任命为村委主任独立候选人,其胞妹刘鲜玲、王嘉雄(王国福的族弟)二人为村委委员候选人,让村民选举。刘大春的违法行为激起民愤,遭到广大村民罢选,选举当天,全村近2000选民只去了60多人。上午约11时,刘大春看到冷清清的会场很是扫兴,开车离开,临走还狂妄地说:“选不选还是我当呀!” 王国福竟说:“只要有一票选刘大春,村主任就是刘大春的,我是选举委员会主任,谁当我说了算!”于是刘大春为村委会主任,刘鲜玲、王嘉雄为委员的新一届“村委会”就这样被“选举”出来了。
六、独断专行、把持村政
刘大春常说:“我是司马泊村法人代表,司马泊村我说了算!”刘大春手握村政大权,村里大事小事就其一人说了算,从来不召开村民会议,也从未选举过村民代表,村务从不公开,刘大春每年数十万元下饭店的款也由村民买单,村里历年来征地补偿款成为其任意挥霍的小金库,村内集体财产尽归刘大春一人。如位于村内原保温厂房院、原物资局房院及位于大?村原加工厂房院、村后原加油站等全归刘大春,由其任意出租。国家每年下发的低保指标多数被刘大春给了其打手及关系户,刘大春说:“指标是我要下来的,我想给谁就给谁!”往年过年特困户每人可享受政府发的一袋白面,自从刘大春把持村政以来,每人仅可领到半袋黑白面,根本无法食用,好白面刘大春尽给了其亲信。并说什么“白面是我从民政局要下来的,我给谁还行哩!”
2006年国家拨款1600多万元钱对神头泉的五花泉进行了治理。2007年刘大春指使亲信马占录、李继、王五、李建福等人将其霸占为己有。2012年国家拨款修建农村街巷道路硬化全覆盖工程,刘大春只将村内街巷道路硬化了一半,便将剩余的款为其自己修建了原大?修理厂(刘大春霸占多年今年将其做了交通事故停车场)至世纪大道的连接路。
七、非法聚敛钱财、生活腐败
刘大春利用职权非法聚敛起大量钱财,现在刘大春家仅奥迪小轿车就有三辆(本人、儿子、儿媳各一辆),日本原装本田车一辆(送给了大女儿),刘大春所乘坐的奥迪A6有几套车牌,一为武警车牌(车牌号WJ3108071)其余为地方车牌。刘大春还私藏枪支,其中双筒猎枪一支、五四式手枪一支、现役武警上校军服一套(带领章、帽徽)。
八、刘大春的黑社会背景
刘大春靠着亲家公(儿子的岳父)贺雪峰是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奶哥哥(奶妈的长子)李锦是朔州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儿子刘鹏昌又是李锦一手安插在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干部等社会关系,在朔州市为所欲为。在朔州市公安系统,老、少干警无不称刘大春为“二哥”,其早已成为朔州市公安部门的“地下组织部长”。有人想升迁、有人想调动,那就找“二哥”刘大春帮忙。刘大春就是靠着贺雪峰、靠着李锦等政府官员在朔州市精心组织起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就连东北人在朔州市的黑老大刘某某也听刘大春调遣)残害良民、聚敛钱财。
九、“我就是朔州市的黑社会头子”
刘大春常狂妄地说:“我才是朔州市真正的黑社会头子!”此话一点不假,举例如下:
刘大春为了搞非法拆迁,曾伙同神头街道办事处组织起一个 40多人的强拆队。在2009年7月4日这天的一次强拆过程中,刘大春雇佣的本村劳教释放人员将著名的抗日老英雄、人称“老红军”的王玖荣活活打死,事后还动用黑后台把王玖荣的儿子王忠等人抓进朔城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三个多月,直到王忠等人答应“永不上告”后,才赔偿了50万元“了事”。
2009年秋,朔城区交警大队付大军到司马泊村出警,仅一句闲话惹恼刘大春,刘大春喝叫:“娃们,给我拨了他的警服!哼,老子让你当不成警察!”其手下、打手一拥上前剥掉了付大军的警服,随后刘大春给其奶哥哥市政法委书记李锦打了一个电话,付大军就这样被“开除”了。
2010年春,司马泊村有个叫李三喜的得罪了刘大春,结果被刘大春派出的黑社会人员在半路截住一阵猛打,结果车被砸烂、人被打伤。虽然报了警,但至今未得到处理。
2011年冬天的一天,村民马贵山在村委会抱怨刘大春把持村政等不法行为,结果被刘大春伙同打手马占录拉至村委会房后锅炉房院内一顿痛打,马贵山被打的满嘴流血,三个多月伤口才愈合。当时虽然有6名村民就在现场,但不要说拉架,就连看都没人敢出去看一眼。
2012年春的一天,刘大春胞妹刘鲜玲(即现任村委委员),因抢夺本村一个叫解维业多年耕种的土地,与解维业的儿子发生了争执,结果被刘鲜玲委员叫来一群人将其痛打一顿,刘鲜玲还狂妄地说:“哼,司马泊村就是我刘家的天下!”
2011年夏,因有人在互联网上检举刘大春的违法犯罪行为,结果刘大春怀疑是一个叫李四清的人干的,于是派出黑社会打手到李四清家中威胁,说:“我们是黑社会,你赶快给删除了,不删,出门就打死你!”幸亏李四清早年就已认识其中一人,才幸免于难。
……
刘大春的罪行真是磬竹难数。但就以上事实如足以说明,正如刘大春自己吹嘘的那样,其本人确确实实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黑社会头子,为此我们恳请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领导能够给予关注,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查一查刘大春这个涉黑集团,重点能够查一查刘大春的黑社会背景、黑社会保护伞并给予相应处理,以还我司马泊村一片蓝天,还社会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