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宜昌黑社会老大是谁,宜昌黑社会老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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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里,抡起砍刀、板凳,一时间血肉横飞,当场一人被砍死,一人重伤……

对这一起罕见的聚众斗殴案件,警方顺藤摸瓜,通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一个23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警方抽丝剥茧彻底打掉。而这个团伙成员涉嫌的罪名也列下一长串: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抢劫……

底,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苏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23名成员分别获刑3年至25年,其中“老大”苏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数罪并罚获刑22年。头号打手陈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案件尘埃落定。昨日,负责侦办此案的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向媒体首次披露了该团伙的相关案情。

触目惊心闹市区里数十人殴斗

不少当地居民至今仍对三年半前那个夜晚的血腥一幕有记忆。

2011年4月25日晚10时许,夷陵区小溪塔东湖大道某单位院内,一二十人正在此处消夜。

表面的平静很快被打破,十余名男子携带砍刀等凶器来到现场,简单询问几句后,便开始了刀光四舞、血肉横飞的恐怖场景!

其间,有人被砍倒在地,有人受伤后逃离现场,仍被追砍……在这起聚众殴斗中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由于案情重大,警方多个警种迅速出击。经过初步调查,案情脉络迅速清晰:当晚9时许,伤者龙某带着两个人,到附近一家网吧,找陈某索要300元欠款。其间,龙某打了陈某几下后离开。

随后,陈某将此事告诉黄某,黄某便召集十余人,携带砍刀等,赶赴龙某等正在消夜的场所……

警方掌握相关情况后,4月26日,迅速设卡布控,将逃到宜都的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几个月,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

随着这起聚众斗殴案的告破,民警调查发现,众多犯罪嫌疑人均听命于一姓苏的“大哥”,该案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组织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夷陵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深入调查,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夷陵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宏杰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学兵亲自挂帅,刑侦大队长周正始终战斗在专案工作第一线,研究解决案件侦办的每一个环节。

经过专班深挖,发现这起聚众斗殴案苏某事先已经知情,并“批准”了这次行动,在发生伤亡后,苏某还安排手下提供了5000元的善后经费,供这些人出逃所用。而苏某等团伙成员,在过去数年里,犯下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大量罪行。

搜集大量证据后,警方开始出击,苏某等20余人相继落网。一个以苏某为首的大型黑社会性质团伙浮出水面。

帮规帮矩不许手下小弟沾“粉子”

该团伙组织成员众多,层级分明,而曾经多次坐牢的苏某,在多起违法犯罪过程中,组织、领导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处于组织的顶端,具有绝对权威。

苏某通过对其他成员施予经济上的恩惠、邀约组织成员娱乐消费、在组织成员出事后积极出面善后等手段,逐步实现了对内部成员的管理和控制。在这一过程中,苏某还定下了一系列规矩:

第一是不准吸“粉子”(海洛因),“麻古”最好少碰。苏某落网后交代,如果有小弟吸食“粉子”后,“战斗力”(打架闹事)下降,对别人形成不了威胁。2008年,团伙成员杨某吸毒成瘾,苏某当着多名成员教训杨某,后来还安排成员跟着杨某,监督他戒毒。因此,苏某手下部分成员吸食“麻古”,但没有一人吸食海洛因。如果手下成员刚刚吸食了“麻古”,就不会被安排参与打架、谈判或“出场子”等,以免掌握不了分寸。

第二是要尊重老大,当“小弟”的必须尊重“大哥”。2008年,苏某在小溪塔金狮宾馆因退房与一服务员发生纠纷并对其进行殴打,随后,他又带领手下对该服务员进行殴打。当公安机关调查此案时,成员黄某“顶包”承认参与此事,以便可以陪苏某一起拘留。而就是此事以后,黄某迅速成为苏某心目中的“红人”。

第三是要服从安排,成员之间要讲团结。2008年5月,成员卢某挑拨另外两名成员之间的关系,苏某知道后,将卢某等人带来“训话”,化解两人之间的隔阂。一名“小弟”被打成重伤,苏某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随后又与对方“谈判”,帮这名成员要到2万元赔偿。而2011年聚众斗殴案发生后,苏某除了支付5000元跑路费,还为黄某等人支付“慰问金”1500元。

不义之财开赌场、接业务、强揽工程

在苏某的领导下,该团伙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早在2006年,苏某就开始经营一家休闲店,该团伙多名成员被安排管理该休闲店。而“接业务、出场子”或敲诈勒索,也是该团伙的主营业务。

2005年底,苏某的一位朋友与他人发生殴斗,双方受伤住院。苏某带人找对方硬是索要了2000元;

2006年,一男子的岳父被打,苏某带人前往樟村坪镇,获取了现金5000元;

2006年,在龙泉镇,有两人发生矛盾,苏某带人“出场子”,敲诈勒索获取3000元;

2008年5月,苏某受邀解决纠纷,敲诈勒索8000元;

2011年1月,黄某应邀帮人强行收取欠款8万元,利息13000元,其中利息13000元作为黄某等人的“出场费”。

另外,黄某等人在小溪塔电玩城内玩游戏机,以输钱为由,向电玩城老板或工作人员强行索要钱财共计12900元。

而开设赌场也是该团伙的重要业务。2009年9到10月,黄某带领手下,在夷陵区森林公园开设赌场,聚集闲散人员参赌,通过“提水费”的方式获利5万余元。2011年3月至4月间,黄某带人在长江市场一出租屋开设麻将馆,以“提水费”的方式获利5至6万元,用于维持组织的生活、娱乐开销。

除了这些业务,2010年前后,苏某带领成员,开始涉足建筑工程领域,强揽高利润的工程,承接别人不敢接的“扯皮”工程,该组织的经济实力得到大幅提升。

罪行累累罪恶之手不断伸向周边县市区

“除了组织结构和经济实力特征外,该团伙的暴力行为和社会危害特征均非常明显。”办案民警介绍,自2005年以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模日益扩大,组织结构日趋完善,活动的范围涵盖了夷陵区的部分乡镇,并不断向周边县市发展。

经过统计,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20余起,随意殴打、伤害他人、“出场子”摆平纠纷等治安案件40余起。

而该团伙的犯罪行为,让曾受到侵害的被害人后怕不已。2008年5月,一家交通运输公司因车祸发生纠纷,车祸死者的家属将棺材抬到公司门口,结果苏某带领数十人,在民警赶到之前,见东西就砸,见人就打,造成了恶劣影响。而在一些拆迁中,他们殴打村民,引发村民上访。

“绝不能让这样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有容身之所。”夷陵区公安分局表示,他们高度重视打黑除恶工作,始终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严查“关系网”,深挖“保护伞”,对辖区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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