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招生简章章程

思而思学 2024-01-06 13:53:39

2023年国防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23国防科技大学招生简章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防科技大学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是中央军委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高等教育院校,也是军队唯一纳入国家首轮“双一流”建设支持的院校。我校校本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

第三条 我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统一国标代码91002编制计划和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全部在我校长沙校区就读。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毕业后就业方式与地方高校相同。

第五条 我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国家和军队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实施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作整体部署,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与相关学院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招生相关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遴选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下同)招生组,招生组在招生工作办公室指导下在各省开展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我校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工业部门人才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学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在本科一批次实施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00%。

第十二条 在符合报考条件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学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符合投档成绩、分数相同且我校在本省计划余额不足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录退。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如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录取时,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将按照国家、军队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复审工作。复审包括身体复查、政治及资格条件复核。复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军委机关、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73);

网址:http://www.nudt.edu.cn/bkzs/;

微信公众平台: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招生组联系方式。

二、国防科技大学双一流学科

双一流建设,包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项目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国防科技大学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国防科技大学怎么样

国防科技大学,前身是1953年创建于哈尔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即著名的“哈军工”,“哈军工”是新中国第一所高等军事工程学院,其卓越的办学成效铸就了我国国防科技和高等教育史上一座丰碑。1970年,学院主体南迁长沙,改名为长沙工学院。1978年,改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1999年,长沙炮兵学院、长沙工程兵学院和长沙政治学院并入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7年,中央军委决策,以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防信息学院、西安通信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以及理工大学气象海洋学院为基础,并将军委装备发展部第63研究所划入,重建国防科技大学,归军委建制领导。

学校建设发展始终得到国家和军队的高度重视,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156项重点建设工程之一,是*1959年确定的全国20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国务院首批批准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院校,是全国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22所院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计划的院校,是军队唯一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行列的院校,也是军队唯一进入国家首轮“双一流”建设支持的院校。

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系统配套的良好办学条件,校园环境优美,资源配置科学,后勤保障高效,启智尚武氛围浓厚。建有体育馆、游泳馆、田径场、军事训练场、野外综合训练基地等一批功能完善的训练场地及设施,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内高校领先水平的教学科研实验设施。

学校是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培养高地,始终恪守“厚德博学、强军兴国”校训,为党育才、为国树人、为军铸将。以高质量本科教育和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协调发展高标准任职教育和高效益军事职业教育,努力造就通晓战争的科技专家和掌握科技的军事专家;始终坚持又红又专的育人传统,以“对党绝对忠诚、科技基础厚实、创新思维敏锐、军事素质过硬、作风纪律优良”为培养标准,发挥“指技融合、教研结合、夯实基础、突出创新”培养特色,坚持高水平高等教育和高标准军事教育有机统一,实施精英教育;始终坚持学生中心、能力导向的教育理念,实施全程导师制、小班式教学、国际化培养等培养机制,为学员成长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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