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学校决定于2015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启航计划”(以下简称“启航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四方面条件:
1.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在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就读(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3.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
4.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学生。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84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农村学生“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基本信息、学习成绩等报名信息,不可漏填或填写不全。所有信息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然后将此表由所在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图片要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2.填报专业说明。考生应结合本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填报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大类,每个学科大类中可按顺序申报1—5个专业。其中航海类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类专业无性别要求。
四、选拔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实施“启航计划”测试及选拔工作。
1.初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网上提交的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考核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启航计划”考核的人选。
2.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思维与创新、情商与心理、国内外政治经济热点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由于考试范围比较广泛,题目比较灵活,我校无法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
五、资格认定
1.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2.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专业,并将考生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录取原则
1.“启航计划”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优惠政策: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到经公示的入选专业。
3.“启航计划”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七、身体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航海类专业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八、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1)25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2)4700元/生·学年:物流管理专业。
(3)4800元/生·学年:物流工程专业。
(4)52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专业。
(5)4600元/生·学年:其他所有“启航计划”招生专业。
2.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扶贫助学体系,并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助学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九、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9225。
2.考生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报名材料,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5月5日
2.初审资格名单公示时间:2015年6月2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8日—6月13日
4.笔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08:30—10:00
5.面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13:00—18:00
6.入选资格名单公示时间:2015年6月21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十二、其他说明
1.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