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学生的“飞翔计划”单独选拔录取。
一、培养目标及选拔对象
“飞翔计划”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主要面向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对我校无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的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等除外)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培养具有广阔学术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教育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5年“飞翔计划”单独选拔录取招生计划70人,报考专业均为免费师范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共11个专业。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专业文科考生不能报考。考生报考时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服从调剂。
三、报名及考核录取程序
1、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对我校无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的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除外)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申请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高考报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
(3)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勤奋好学、成绩优秀、乐教适教,在兴趣、特长、爱好、个性发展等方面具备明显专业学习优势或特长,或在课外学习、研究课程、学术探索、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5月5日。
(2)邮寄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须向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材料请用标准A4纸书写或打印,并按以下次序排放(申请材料请勿装订,不要加装各类订书针、封面、封底、装订夹等,以免剔除时误损申请材料):
①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须有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和中学审核同意盖章。
②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起)一份。
③考生手写《自荐信》一份,要求在普通A4纸上用蓝色或黑色水笔手写,内容不超过一个页面。
④高中阶段每学期期中期末成绩(须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按文理排名,如中学不提供排名请出具证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
⑤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不实情况将一律取消学生的推荐和录取资格。
上述申请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5月8日前以EMS特快专递邮寄出来(以邮戳日期为准),收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200062。
(3)5月6日至5月30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学籍、户籍资格审核。
(4)学校初审:
学校将组成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材料情况,结合报考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依据考生志愿表达、学业成绩水平、他人认同程度与评价、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证明等材料,综合评价,确定单独选拔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
初审合格名单将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公示。
(5)考生确认:
经教育部公示的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9日前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请中学盖章确认。准考证为参加学校考核必须。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单独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6)考核安排: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一天)。
笔试科目:文科考生:阅读与表达;理科考生:数学与逻辑。
笔试地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公告和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5年6月15日开始。
面试地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公告和准考证。
(6)确定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学校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据笔试科类择优确定单独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并确定入选专业;资格分A、B两档,A档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线即可参与录取;B档学生享受我校在当地省份同科类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含)的优惠,但是必须在一本线以上(若我校在当地省份有提前批和第一批两个批次,则依据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若我校在当地省份只有提前批次梯度志愿录取省份,则依据该批次投档线。)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按我校在当地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7)高考录取:
获得我校单独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应参加由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单独招生高考志愿填报并填报我校。若考生未在该志愿中填报我校,我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入选资格。
我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的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2015年普通高考成绩,依据单独选拔录取条件进行录取,录取专业为入选专业。
四、招生选拔监督机制
1、农村学生单独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招生简章、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1-54344651。
2、选拔录取实施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单独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学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232212,招生网址www.zsb.ecnu.edu.cn。
五、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