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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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体育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首都体育学院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网址:www.cupes.edu.cn 联系电话:010-82090776

传真:82090776 邮政编码:100191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首都体育学院是北京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我校为在京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京外省(区、市)统招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按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应本科批次填写。

二、招生计划:2015年首都体育学院11个专业计划招收640名学生。

三、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新闻学专业(体育新闻方向,授予文学学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授予管理学学位)、体育经济与管理(授予管理学学位)、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健康管理方向,授予教育学学位)、运动康复(授予理学学位)的考生都不需参加体育测试,统考文化分数需达到本省(区、市)二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完成录取计划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投档分数择优录取,直至完成录取计划。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分数高的考生。

4.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三个专业均授予教育学学位)的考生需要参加体育考试。在各省(区、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各省(区、市)体育类专业投档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上录取体育分数80分(百分制)以上的考生。北京考生的录取按照体育成绩、文化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5.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两个专业均授予教育学学位)的报名条件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同等学历,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考生需参加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的文化考试和体育考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各专项录取计划、文体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6. 舞蹈表演专业(授予艺术学学位)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7. 报考我校“双培计划”的考生,须做为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并需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5〕8号)规定,我校仅录取填报“双培计划”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我校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

1. 各专业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2. 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专业均不予录取。

3.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4.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5. 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满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教人〔2001〕49号)文件规定。

五、我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六、我校学费标准为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体育教育专业免收学费,其他专业为每生每年42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750元—1200元不等。在校生根据学习成绩和个人综合测评,有30%以上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困学生给予资助。

七、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新生第一学年在我校凤凰岭校区学习。

首都体育学院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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