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校名为: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1928;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性质:公办;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公安厅;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
学校网址:http://www.sxpu.com.cn/
咨询电话:0351—6925305 6925304
邮箱地址:hewen1972@126.com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我校今年招收普通专科生1000名,对口专科100名。
第五条 我校今年招生专业有侦查、警察管理、治安管理、刑事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特警、民爆公共安全、警察管理(公安法制方向)、防火管理等12个专业(方向),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000元/年,住宿费为800元(六人间)—1000元(四人间)/年。
第四章 录取批次
第七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分两个批次。侦查、警察管理、治安管理、刑事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交通管理、特警、民爆公共安全、警察管理(公安法制方向)等10个专业(方向)在提前专科(高职)批次;公共安全管理、防火管理等2个专业在普通专科批次。
第五章 身体条件
第八条 提前专科(高职)批次的专业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文理科均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
第九条 以上专业均进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见下表:
性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男 子 | 50米 | 7"1以内(含7"1) |
1000米 | 4'05"以内(含4'05") | |
俯卧撑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
立定跳远 | 2.2米以上(含2.2米) | |
女 子 | 50米 | 8"6以内(含8"6) |
800米 | 4'00"以内(含4'00") | |
仰卧起坐 |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
立定跳远 | 1.5米以上(含1.5米) |
第十条 普通专科批次的专业参照提前专科(高职)批次专业招生标准,适当放宽身体条件,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身材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传染病。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提前专科(高职)批次专业须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工作由我校负责实施,省招办负责监督,地点在我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合格后,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
第十二条 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所报志愿进行投档,充分按照志愿优先的分专业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按志愿录取的考生,若服从调配,可调整到相近专业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第十三条 普通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学校通过网上阅档查看考生身体条件,不限制男女比例。按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
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一律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七条 对口升学录取按照省招考中心的录取原则及办法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按规定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校设有“蓝盾英才奖励基金”和奖学金,有完善的勤工助学和特困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学生上学期间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第十九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通过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注册“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有悖之处,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