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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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在沈阳崇山校区就读(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其他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省二批次录取的专业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其他专业学生在辽阳武圣校区就读(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学习年限: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6.3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5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46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2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4212.94万元,图书250.3万。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1)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证券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工程管理、保险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表演(民间器乐)、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

2、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国防生专业: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外语类专业: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翻译。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的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亚澳商学院的专业:国际商务、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金融学。

(二)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三)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四)国防生计划只招男生。

(五)化学类为大类招生,所招学生在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为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其中材料化学为材料类专业。

(六)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经学校招考委在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上,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2015年招生科类

备注

010101

哲学

四年

哲学类

哲学

文理兼招

010103K

宗教学

四年

哲学类

哲学

020101

经济学

四年

经济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020102

经济统计学

四年

经济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020103T

国民经济管理

四年

经济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020201K

财政学

四年

财政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0203H

金融学类(金融学)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020301K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020301K

金融学(证券管理方向)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020303

保险学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类

法学

文理兼招

030101K

法学

二年

法学类

法学

第二学位

030202

国际政治

四年

政治学类

法学

文理兼招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史

050102

汉语言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史

050201

英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050201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理工

050202

俄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050203

德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050204

法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050207

日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050209

朝鲜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050261

翻译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050301

新闻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文史

050302

广播电视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文史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文史

050305

编辑出版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文史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文史

060101

历史学

四年

历史学类

历史学

文史

060101

历史学(满族历史与文化方向)

四年

历史学类

历史学

文史

060103

考古学

四年

历史学类

历史学

文史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数学类

理学

理工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数学类

理学

理工

070201

物理学

四年

物理学类

理学

理工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物理学类

理学

理工

0703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

四年

化学类(材料类)

理学

理工

070301

化学

四年

化学类

理学

理工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化学类

理学

理工

071001

生物科学

四年

生物科学类

理学

理工

0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生物科学类

理学

理工

071004

生态学

四年

生物科学类

理学

理工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仪器类

工学

理工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材料类

理学

理工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材料类

工学

理工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电气类

工学

理工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电子信息类

工学

理工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电子信息类

工学

理工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年

电子信息类

工学

理工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计算机类

工学

理工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计算机类

工学

理工

081302

制药工程

四年

化工与制药类

工学

理工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理工

082503

环境科学

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学

理工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理工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理工

120101

管理科学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理工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理工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20201K

工商管理

二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第二学位

1202H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202H

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202H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1202H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1202H

工商管理类(国际商务)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20402

行政管理

四年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20502

档案学

四年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旅游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30301

表演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130301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130301

表演(民间器乐)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130404

摄影

四年

美术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130501

艺术设计学

四年

设计学类

艺术学

文史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档案学、哲学学费每年3800元;考古学学费每年4200元;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以及外语类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每年5200元;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民间器乐)、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每年150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年10000元;亚澳商学院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为一、二年级每年23000元,三、四年级(如在国内就读)每年25000元;新华国际商学院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每年28000元(国内就读阶段);其余专业学费4600元。

(2)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未毕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1)奖学金包括: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②学校奖学金;③企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①国家助学金;②社会助学金。

(3)生源地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求为部分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5)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6)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批次按招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批次执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投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

(2)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其他本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3)报考同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学(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哲学、法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4)新华国际商学院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满分的70%;亚澳商学院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满分的60%。亚澳商学院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专业数学成绩不低于数学满分60%。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6)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AB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

4、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说明

专业名称

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学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辽宁省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按满分150分计)。

广播电视编导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山东省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5% ),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90%,按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0%(山东考生成绩达到普通类一批录取线的7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

辽宁省考生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摄影

辽宁省考生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山东省考生成绩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表演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表演(民间器乐)(类别:弦乐、管乐、弹拨乐、打击乐)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报考乐器类别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须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按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

辽宁省考生须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0%(山东省考生成绩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0%),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1)艺术类录取原则

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①所参照控制线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②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2)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合格证发放: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且发放数不超过招生计划。

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确认合格,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①篮球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②对于少数篮球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③对于我校高水平篮球队建设急需且专业测试成绩优秀的部分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④考生选择专业范围。a.考生报考专业限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获得批准的招生专业(不含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b.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金融、证券管理方向)、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如果报考须达到普通类考生文化课录取分数;c.高水平运动员报考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文化课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二批本科控制线上;d.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其他专业,本人须充分了解、考虑所报专业课程设置等条件。

辽宁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没有达到录取标准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八、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

邮编:110036 电话:024-62202299

网址:http://www.lnu.edu.cn

辽宁大学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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