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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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海洋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1.动画、视觉传达设计、行政管理、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渤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2.水产养殖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工业工程、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会计学、市场营销、农林经济管理、经济学、经济与金融、日语、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第一年在渤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第二年及后续年级在黄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3.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层次 (以下简称专升本)学习各专业(会计学、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等专业)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升入本科层次继续学习(以下简称中职升本科)各专业(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等专业)在瓦房店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瓦房店市东长春路二段1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

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至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不宜退档等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动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属航海类专业。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4.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宜女生就读。

招生计划: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20402

行政管理

四年

文史类

管理学

030101K

法学

四年

文史类、理工类

法学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文史类、理工类

管理学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文史类、理工类

管理学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四年

文史类、理工类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文史类、理工类

管理学

020101

经济学

四年

文史类、理工类

经济学

020307T

经济与金融

四年

文史类、理工类

经济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史类、理工类

文学

050207

日语

四年

文史类、理工类

文学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0807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1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120701

工业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502T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803K

航海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804K

轮机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808TK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903T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707

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1001

生物科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0703T

海洋资源与环境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90601

水产养殖学

四年

理工类

农学

0906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农学

090603T

水族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农学

090604TK

水生动物医学

四年

理工类

农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年

单独考试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二年

单独考试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年

单独考试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二年

单独考试

工学

120203K

会计学

二年

单独考试

管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大连海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升本”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大连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大连海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设有扶贫助学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体检还要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例如:近视力要求采用GB 11533规定的视力表小数记录法,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色觉要求采用俞自萍假同色表测定,辨色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不低于4125px;报考轮机工程专业的考生身高不低于3875px等规定。)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5.在江苏省录取时优先录取符合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的考生。

6.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7.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的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总分相同时日语考生优先;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8.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计划招收15名赴俄五年制学生(国外2.5年、国内2.5年),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不能赴俄就读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9.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外语”、“数学”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0.艺术类专业综合分算法: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

七、联系电话、网址

录取结果查询网站:http://zsjy.dlou.edu.cn

考生申诉电话:0411-84762679

通讯地址:

黄海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渤海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邮编:116036

传真:0411-84666705

电话:0411-84763156、84763157、84763158

网址:http://www.dlou.edu.cn

E-mail:zsb@dlou.edu.cn

瓦房店校区:大连市瓦房店市东长春路二段12号 邮编:116300

传真:0411-39104111

电话:0411-39104018、39104199

网址:http://gzy.dl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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