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湖南地区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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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伤残鉴定】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湖南地区赔偿标准

您好!

我爸爸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12年08年8月因工受伤住院(右胫骨粉碎性骨折)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八级伤残,一年后还要住院拆线取钢扳,他每月工资在2000-3000元.我们想要一次性解决掉要如何清算赔偿金额.

律师解答:

如果一次性解决,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3、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4、交通食宿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10个月的本人工资;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为10个月;7、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为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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