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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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工伤保险知识,小编准备了南通工伤保险缴费指南,欢迎参考借鉴!

南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基金运行实际,经市政府同意,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全市现行工伤保险费率。

此次费率调整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

具体调整如下:

按照行业类别划分,改原来的三类费率为八类,一至八类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1.2%、1.7%、2.1%、2.5%、2.9%、3.1%、3.3%;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或非建设工程承揽、人事代理)单位执行2.9%的费率。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别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工伤保险费率的具体浮动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新的费率政策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时间暂定两年。

南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通人社工?2016?5号)要求,我市于2015年10月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八类风险类别划分标准及相应的费率,现于2017年7月起与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同时执行。

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6月,所有单位执行一至八类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1.2%、1.7%、2.1%、2.5%、2.9%、3.1%、3.3%;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或非建设工程承揽、人事代理)单位执行2.9%的费率。对因费率变化造成多征少征的,实行多退少补。需补缴的用人单位,于7月一次性补缴到位;需退费的从7月起抵扣应缴保费,直至退完。

南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定义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

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例子

若201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6653=13995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间,那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温馨提示:

1、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2、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基数中的工资总额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的加和。工资总额一般来说不是针对某一个职工所说的,而是对用人单位所雇佣的所有职工所说的。

4、职工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各个工种、各个岗位的所有职工。

南通工伤保险缴费查询:

南通工伤保险缴费查询网址:http://www.jsnt.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ntrsw/index.jsp

南通工伤保险缴费查询地址及电话: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13-59000126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13-86029456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横河南路528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13-12333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城港路58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13-88921511

地址:南通市海安县城东镇长江东路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13-84512342

地址: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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