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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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缴费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盐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1)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核定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时,应当按照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对于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者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300%或者60%计算。

(2)盐城市工伤保险缴费在盐城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同时,对于工伤保险的缴费相关事项,你还可以查看我们网站最新发布的盐城市工伤保险政策方案等。我们将以最新,最快的咨询传递给大家。

盐城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盐城工伤保险缴费时间: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盐城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据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前,全市各行业用人单位按工伤风险程度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执行0.8%、1.6%、2.4%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将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一至八类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0.8%、0.85%、1.2%、1.4%、1.6%、1.7%、1.9%。

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和城南新区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上述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下浮25%。每家用人单位对应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类别,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进行确定。

此次费率调整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但考虑到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因素的影响,此次费率调整将于今年5月1日前完成。各参保单位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5月1日前按原缴费费率多缴的部分,将用来充抵以后要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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